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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官地寮屋建豪宅 當局必究

2016-06-10
■麥世耀及多名商人被指在東丫背村佔用官地,興建豪華獨立屋及私家碼頭。 劉國權  攝■麥世耀及多名商人被指在東丫背村佔用官地,興建豪華獨立屋及私家碼頭。 劉國權 攝

陳茂波:不論涉事人背景 前勞處高官自稱無違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有通訊社調查發現,前勞工處助理處長麥世耀及多名商人涉嫌於大潭灣東丫背村佔用官地興建獨立屋及私家碼頭等,總樓面面積逾8.9萬平方呎。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表明,不論涉事人背景如何,必會嚴肅跟進。地政總署表示,據初步調查,涉事登記寮屋懷疑有違規擴建,倘寮屋違規修葺或擴建未獲糾正,地政總署會取消有關寮屋登記;若其位處官地,會按法例檢控;若屬私人土地,會視作違反地契而採取行動,包括釘契甚至收回土地。

據《傳真社》報道,麥世耀及多名商人涉嫌在東丫背村佔用共逾8.9萬呎官地,將荒棄及清拆的寮屋改建成8幢豪華獨立屋,附設花園、玻璃屋、沙灘及私家碼頭。其中,麥世耀佔用官地面積達9,700平方呎,有一幢房屋、花園及碼頭。

麥世耀認買入寮屋改善設施

他在接受《傳真社》訪問時承認,自己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向一名寮屋居民買入上蓋,他只是改善寮屋設施,多年來未曾繳付差餉及地租。

他認為自己沒有違法,否則政府部門定會干涉,又指若政府因另有用途而收回官地,他同意交回,否則未必會還地。

陳茂波昨日在大澳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時回應指,一般而言,已登記寮屋不能在結構、用料方面作出大改動,當局已注意到有關傳媒報道。他強調,不論牽涉任何人及背景,他已責成地政總署嚴肅地按法律跟進事件,當有調查結果時會向公眾公佈。

被問及有指地政總署對此一直知情,但因事涉富商及前政府官員才沒有執法,陳茂波回應指,他暫時看不見該指控有何證據。

地政總署回應時指出,根據港島及鯉魚門寮屋管制辦事處的初步調查,有關登記寮屋有懷疑違規擴建情況,該署正作進一步調查跟進,不論涉事人背景,均會不偏不倚、嚴肅按法律處理。

同時,該署會在過程中檢視該區寮屋管制工作是否有不足之處。由於調查仍在進行中,現階段不便回應個案的細節,但承諾會適時交代。

該署又指,政府於1982年曾為當時搭建於政府及私人土地的寮屋進行登記。根據政策,該些寮屋雖屬未經批准構築物,但獲「暫准存在」直至自然流失,或政府因發展計劃、環境改善或安全理由而被清拆。已登記寮屋不得擴大或加建,亦不得改作與記錄不同的用途,或以未經登記材料改建。市區內所有登記寮屋均不准重建,但政府不會阻止登記寮屋的轉讓。

規劃署則表示,東丫背村範圍於《大潭及石澳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H18/10》被劃作「海岸保護區」地帶。城規會秘書處至今並無收到在東丫背村興建碼頭的規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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