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息哄阿伯按樓交「保證金」 警接報搜查人去樓空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警方揭發有詐騙集團涉開設假律師樓,串同財務中介詐騙市民按樓「保證金」。有自稱財務中介的騙徒誘騙市民按樓借錢,再訛稱可提供更低息率,誘使受害人到集團的律師樓簽訂貸款合約及交出巨額「保證金」,受害人損失逾88萬元。警方接獲受害人報案後,前日搜查該間懷疑假律師樓,發現已人去樓空,只餘大量已簽署文件,不排除案中有更多受害人。案件列作「串謀訛騙」由中區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暫無人被捕。
警方表示在檢獲的文件中,發現涉及其他受害人的資料,警方將聯絡有關事主調查。如市民懷疑在本案中受騙,可致電3660 1182與中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人員聯絡。
3合夥人無律師執業資格
涉案的假律師樓位於中環皇后大道中泛海大廈7樓,門外掛有「林馮李律師事務所」招牌,並設有網頁詳述事務所背景及團隊,網頁聲稱律師樓已成立15年,可提供「樓宇買賣、離婚、破產、結婚監禮、改名契、遺產承辦及各類民事及刑事訴訟等」法律服務。
有傳媒早前引述香港律師會,確認並無該律師行的登記資料,而3名合夥人亦非律師會會員,沒有資格在港執業,律師會已報警處理。
警方表示,前日接獲一名63歲男子報案,指5月上旬接獲一名自稱貸款中介公司職員的女子來電,表示可協助他把物業抵押借錢。其後對方訛稱會為他爭取更低息貸款,把其帶到皇后大道中一律師樓簽署文件和合約,並要求他開出一張88.1萬元的支票,抬頭為該律師樓一名職員。不過支票被兌現後,受害人懷疑該律師樓是否真實,擔心受騙。
另外,警方早前接獲律師會報案,亦指懷疑該律師樓未有向會方註冊登記。中區警區重案組人員前晚到涉事律師樓搜查,但人去樓空,只檢走一部電腦和大量文件。
料同一詐騙黨 5月11日起營運
中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女高級督察江詩韻指出,初步相信涉案的財務中介公司及律師樓為同一詐騙集團,律師樓在今年5月11日開始營運,其內的律師均為假冒,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第46條,任何人若故意訛稱或默示自己為律師,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50萬元。
警方呼籲市民,在簽訂有關合約時要留意條款內容,切勿開出支票或將金錢交予未確定身份之人士或公司。中介公司不會在借貸過程中向借貸人收取保證金,律師事務所亦不會要求受害人開出抬頭為公司職員的支票,以個人名義收取客戶的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