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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強:確認書明示「港獨」屬死路

2016-07-2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選舉管理委員會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表明了解香港基本法關於香港和國家關係的條文。香港專業人士協會會長陳建強表示,簽署確認書是立此存照,將支持和擁護「港屬中國」列作從政基本要求,並讓公眾明白「港獨」是死路一條。

他又強調,選舉舞台絕不能被「港獨」分子騎劫。

陳建強近日接受中評社訪問時表示,確認書列出的香港基本法第一條、第十二條及第一百五十九(四)條,可簡單概括為「排除『港獨』條款」,簽署確認書是立此存照,將支持和擁護「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列作從政或參與特區管治者的其中一項基本要求,讓有意從政者和公眾明白,「港獨」及在「一國兩制」上亂作文章都是死路一條,當中完全沒有模糊、僥倖和「偷雞」的空間。

他強調,絕對不能任由「港獨」分子假借參選之名,在選舉期間擺街站、派傳單、出席論壇,明目張膽地自我宣傳,並以得票去測試「港獨」支持度,為往後的行動作部署依據,「選舉舞台絕不能被『港獨』分子為所欲為地騎劫挪用! 」

對於確認書被指是對「港獨」分子「落閘」,陳建強認同有必要,因為無論從維護「一國兩制」還是港人的切身利益來說,選舉必須依法而行,確保所有參選人都嚴格遵循和擁護「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不能簡單說是『落閘』,而是要阻截『港獨』分子渾水摸魚、滲透破壞。 」

被問到如何防止參選人踐踏香港基本法的行為,他指若「港獨」分子在參選和當選後故態復萌,可指證他們簽署確認書的行為屬作出虛假聲明,罪成最高可判囚兩年,而議員在立法會的言論雖獲得免責保護,但他們在議會外的言行仍受法律規範,因此,當局需加強力度,不因其議員身份而讓其橫行,一旦有議員干犯踐踏香港基本法的行為,必須以嚴查處,以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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