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文匯論壇 > 正文

青年議政:不容暴力恐嚇將香港引向歪路

2016-08-08

梁秉堅 香港菁英會副秘書長

近日有立法會候選人因主張「港獨」被終止參選資格,有人在網上公然宣稱向選舉主任「掟炸彈」,此舉實屬有恐嚇之嫌,有機會被控以「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

筆者認為,莫論政見是否不同,都不應該以任何的暴力方式去「對付」不同意見,這是一個違法、極不文明、極危險的行為。香港一直在國際上有法治社會的美譽,依法辦事是令國際的投資者願意在香港投資的重要理由和吸引點。但是自從「佔中」事件之後,社會上有不少人不尊重法治,動輒走上街頭抗爭,以違法暴力手段表達個人的訴求,已漸漸成為一個不文明的現象。在個別媒體的報道裡,宣揚「港獨」和「暴力抗爭」的人士常常被形容為「被迫」上街頭,是「爭取公義的民主鬥士」。筆者強烈反對這種說法,這是美化違法暴力罪行,對街頭抗爭行為火上澆油,極之不利於社會和諧,損害香港繁榮穩定。

香港享有言論自由,巿民可以隨意表達個人意見,這是《基本法》賦予的權利。不過,當有人不單是言論上表達意見,而是有組織、有計劃地推動「港獨」,這就超越了言論自由的界限。是次立法會選舉有候選人沒有獲選舉主任接納其參選資格,其支持者在網上揚言向選舉主任「掟炸彈」,不論當事人是否實際付諸行動,從法理上經已觸犯法例。筆者認為,在網上世界也好,現實生活也好,都必須遵守法治,都不應該以暴力來對付不同意見,更遑論恐嚇其他人的人身安全,網上世界並非「無王管」的法外之地,在網上的犯法行為,亦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真理越辯越明,從任何角度來說,都應以理服人,以暴易暴解決不了根本的問題。據報道,是次「掟炸彈」事件中的涉案人士是一位青年,是支持「港獨」的狂熱分子。可能社會上還有此類青年,筆者相信這些人士仍然對社會發展抱有希望,積極參與社會運動,但希望他們能重回法治正路,放棄暴力,堅持在合法合理的途徑探討、解決問題,絕不能採取暴力恐嚇,甚至所謂的「勇武抗爭」,這只會把香港引向歪路,對青年、對香港都無任何好處。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新聞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