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錦球 香港義工聯盟主席
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完結前後,選舉主任根據相關選舉法例,宣佈6名以不同方式表明提倡「港獨」人士的選舉提名無效。這一做法有利遏制「港獨」和維護選舉的公平正義及市民安居樂業。這是個正確決定,應該得到社會支持。市民更應善用手中選票,維護社會秩序,確保生活安寧。
雖然只是一小撮人鼓吹「港獨」,但對社會已造成很大傷害。在政治上,破壞了國家和港人的互信,增強社會的對立對抗。經濟上,打破香港的法治與穩定和諧,以及良好的投資環境,嚇跑投資者和遊客,造成香港經濟轉型困難,長期陷入發展停滯。
摒棄「港獨」參選符合基本法
政治經濟環境受損必然影響社會民生。「港獨」有將香港社會引入街頭暴力的趨勢,群體對立、各說各話、戾氣大增、民心躁動。鬧「港獨」的政客可以不負責任,但嚴重後果要全港市民來「埋單」,直接影響到市民安居樂業。
所以,我們要旗幟鮮明反對「港獨」,對立法會選舉,要重申法律原意,釐清議員的必要條件。選舉管理委員會要求候選人簽署確認書表明擁護基本法第1條、第12條及第159條;選舉主任亦根據相關選舉法例,宣佈6名以不同方式表明提倡「港獨」人士的選舉提名無效。上述重申基本法及相關法例原意的措施,有助向借「港獨」之名撈取個人政治利益的人士當頭棒喝:鼓吹「港獨」不但不切實際,更是為法理所不容。
近年「港獨」有愈演愈烈之勢。自2012年「反國教」、2014年「佔中」到2016年旺角暴動等種種事件以來,不少以與國家保持距離、排斥內地、煽動仇恨的種種強調「本土」或倡議分離的言論和行為,正不斷升級成為「港獨」言行。反對派中不同派系擔心失去選票,因而選擇「沒有最激進,只有更激進」的發展道路,令香港的政治生態急轉直下,情況令人憂慮,尤其有違包括溫和派在內的參政原意。如何撥亂反正,亟需從加強執法茪漶C
有法律界人士一直聲稱「港獨」不違法,因為香港法例不能以言入罪;尤為令人遺憾的是,有資深大律師公開在電台上表示,只要取消基本法第1條中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的條文,提倡「港獨」便不成問題等謬論。有關人士不斷為「港獨」分子吶喊助威,並企圖打擊選舉主任等公務員的執法意志,做法極為不妥。值得留意的是,這些法律界人士往往只從本身的政治立場而非法律原意或觀點行事,社會上實在不用視之為「權威」,而只是另一種聲音的政治表達。
在不同的選舉論壇上,不少「獨派」的候選人不斷質問建制派是否支持基本法23條立法,企圖把23條和相關候選人維護國家及香港安全的良好意願妖魔化;同時,又不斷在「港獨」問題上叫囂,而且越講越不成樣子。這種挑戰中央、挑戰基本法的做法,實際上是為其個人爭取政治本錢的譁憎寵行為,不但刻意衝擊法紀,更不時以身試法,挑戰底線。
遏止分離活動 投下神聖一票
綜合不少專家學者和具豐富執法經驗的人士認為,「港獨」蔓延的原因,在於違法團體的活動不但未遭禁止,反而變本加厲。如「本土民主前線」、「香港眾志」等一類「獨派」組織,既未經註冊成為法團,更無任何執法當局阻止其非法募捐及追究其責任人。種種亂象,從而衍生出「香港民族黨」一類「沒有最獨、只有更獨」的人士和言行不斷招搖過市,甚至有「港獨」支持者在白宮網頁聯署,要求美國對香港及中央實施包括經濟、外交及軍事等制裁的賣港賣國行為。要根除分離活動,當局有需要加強執法。現在的政治現實是,在立法會現行的比例代表制下,各個政治投機分子不斷以激進如「港獨」的口號,煽惑部分市民支持,企圖因此而晉身立法會。
其實,絕大多數香港市民均明白「港獨」的危害:既不可行又造成動盪不安的困局,令我們賴以生存的一方寶地、昔日璀璨的「東方之珠」蒙上陰影。因此,「沉默的大多數」應站出來發聲!面對「港獨」言行日漸猖狂,更不斷滋擾社會的正常運作,真正關心香港的市民,需要理直氣壯、旗幟鮮明地反對「港獨」,維護自己利益。最好的行動方式,就是在9月4日立法會選舉中選出務實、理性和真正關心香港市民和前途的候選人進入議會,為香港尋找出路,突破困局。
香港作為國際都會,持續發展必須建基於社會穩定、經濟繁榮,香港市民才能得以安居樂業。因此,我們尤要珍惜手中一票,為維護社會秩序,確保生活安寧,行使立法會選舉投票權利,選出真正做實事、關心香港的候選人,使那些只空談、長期拉布的議員遠離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