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政情與評論 > 正文

港豫法律仲裁界 簽「帶路」合作協議

2016-08-19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與河南省律師協會及鄭州仲裁委員會簽署「一帶一路」戰略合作協議。■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與河南省律師協會及鄭州仲裁委員會簽署「一帶一路」戰略合作協議。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劉蕊)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昨日與河南省律師協會及鄭州仲裁委員會簽署了「一帶一路」戰略合作協議。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香港與河南的法律界的合作除為兩地律師提供交流機會外,同時為河南企業提供更優質的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幫助他們更好把握「一帶一路」的機遇。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代表團共21名事務律師及大律師,於17日至19日一連三天,到河南省交流訪問,並邀請了袁國強和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與河南省副省長趙建才一起見證了該會與河南省律師協會及鄭州仲裁委員會簽署「一帶一路」戰略合作協議,為香港法律界與河南省法律界及仲裁界別深度合作,為共同「走出去」開拓海外法律服務發展機遇共創新一頁。

袁國強:解決商務爭議港具優勢

袁國強在簽署儀式上表示,國家推動的「一帶一路」戰略,將會牽動沿線的經濟發展和對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的需求,「當企業利用『一帶一路』的機遇進行投資和商貿活動時,無可避免要面對複雜的商貿規則,以及如何有效解決跨境商貿和投資爭議等問題。因此,企業需要法律等專業人才協助他們做好法律風險管理工作。」

他強調,香港在「一國兩制」之下享有獨特的優勢,其普通法法律體系與司法獨立,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同。

他並與河南省副省長趙建才會面,就雙方關注的事宜交換意見。袁國強完成行程後昨晚返港。

陳曼琪:續助律師內地發展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將繼續提供平台給香港中小型律師事務所、大律師及年輕律師在內地發展的機遇,加快推進事務律師及大律師,在內地成為內地仲裁員及內地企業法律顧問的發展機遇。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代表團17日到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參觀訪問。河南省法院院長張立勇與代表團一行座談交流。王振民和陳曼琪介紹了香港律師行業發展的基本概況。

與會的雙方代表就發揮律師在訴訟服務中心參與調解作用、刑事案件中保障律師辯護權、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審理情況、法官與律師良性互動關係工作機制的建立等法律問題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交流,並期待豫港兩地的司法交流合作為豫港合作發展提供更大的契機。

張立勇指出,內地在庭審方式上正積極向香港學習。

河南法院高度重視律師工作,下大力氣解決影響律師執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同時重視加強法官與律師的良性交流互動,通過建立投訴查處機制、相互監督機制、業務交流機制、聯席會議制度等多種長效機制,有效促進法官與律師良性互動。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新聞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