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近日在青海考察時強調,必須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位置來抓,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築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相統一。《南方日報》昨日發表評論員文章指出,總書記的重要講話,不僅對青海,對全國各地加強生態文明建設都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文章談到,經過30多年的快速發展,中國經濟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同時也積累了大量生態環境問題。各類環境污染一度呈高發態勢,成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而隨着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乾淨的水、清新的空氣、安全的食品、優美的環境要求越來越高,生態環境在群眾生活幸福指數中的地位不斷凸顯,環境問題日益成為重要的民生問題。
習近平曾指出:「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生態環境問題歸根到底是經濟發展方式問題。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建設現代化國家,走歐美「先污染後治理」的老路行不通,必須探索走出一條環境保護新路。文章指出,面對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嚴峻形勢,必須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同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關係,更加自覺地推動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決不以犧牲環境、浪費資源為代價換取一時的經濟增長,走出一條經濟發展和生態文明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新發展道路。在實踐過程中,重點是協調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和綠色化,讓良好生態環境成為人民生活質量的增長點,成為展現中國良好形象的發力點,讓老百姓切實感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實實在在的環境效益,為子孫後代留下可持續發展的「綠色銀行」。
文章進一步指出,建設生態文明,是一場涉及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的革命性變革。實現這樣的變革,必須依靠制度和法治。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當前,中國生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大都與體制不完善、機制不健全、法治不完備有關。這就決定了全面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點,是構建產權清晰、多元參與、激勵約束並重、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法治化、制度化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