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洲發展爭議再次令「棕地」一詞成為焦點,社會愈來愈多聲音討論棕地的發展潛力,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更曾指出,新界最少有365公頃棕地,面積相等於19個維園(約19公頃),亦即約粉嶺北、古洞北新發展區面積一半。
所謂「棕地」,又或稱為「棕土」,各國定義稍有不同,但一般指被棄置但可以被重複使用的工業或商業用地,這類土地可能因為過往同途而被污染,需要經過處理才可改變為房屋等其他用途。
本港的棕地用途亦相似,在新界有不少棕地用作廢物回收、車輛維修、露天貨倉等用途,由於這些用地大多都不受地契所列明的用途規管,因此也令政府束手無策,只好容許它繼續經營。政府昨日亦在記者會上解釋,棕地作業對物流、港口後勤、廢物回收、車輛維修、建築業等均起重要的支援作用,提供不少就業機會,如果清理大片棕地,需審慎考慮對相關行業的影響。
不過,坊間有意見認為,政府於土地規劃政策方向不完善,加上政府部門監管不力,使棕地面積不斷擴大,這些土地上的業者逐漸成為再發展的阻力。事實上,近年洪水橋新發展區進行公眾諮詢階段時,也有露天貨倉經營者不滿當局未有顧及行業生計;而不少新界土地業權不清楚,也增加了收地難度。
由此可見,如何妥善安置這些棕地使用者,將成為發展棕地的關鍵因素。針對發展棕地的方式,2016年施政報告提到,政府正加緊研究如何處理仍有營運需要的棕地作業,並致力研究將部分作業遷入多層樓宇的可能性,以改善新界鄉郊環境,並釋放土地作發展用途。 ■記者 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