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章蘿蘭 上海報道)據21世紀經濟報道網站報道,上交所近日實施房地產公司債券審核新政,調整了發債準入門檻並進行分類管理,收緊了公司債的相關條件,主體評級AA級及以上並滿足境內上市公司等條件的房企方可發債。
主體評級須AA級及以上
據指,上交所房企公司債審核新政準入門檻為主體評級AA級及以上,且滿足下述條件:境內上市公司;省級政府、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及計劃單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屬的房企;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中國房地產行業協會排名前100名的其他民營非上市房企。此外深圳證交所也將於近日發佈監管問答。
有券商債券承銷業務人士向路透表示,目前交易所對可發債房企的認定已基本參照上述標準。
分類指標共有五項,分別為:最近一年末總資產小於200億元(人民幣,下同);最近一年末營業收入少於30億元;最近一年末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淨利潤為負值;扣除預收賬款後資產負債率大於65%;存貨中,開發產品、開發成本、土地儲備於三、四線城市佔比大於50%。
對於正常類,上海證交所會給予正常審核;對於關注類,需更詳細的信息披露,細化到項目具體細節,明確一些契約條款或增信;對於風險類原則上不受理,需要增信達到AA+及以上再按照關注類審核的要求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