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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稅者囚,亂港者侯?

2016-10-04

梁立人 資深評論員

莊子曰:「竊u者誅,竊國者侯」,一語道破世道的顛倒不平,殊不知道,時至今日香港的文明社會,仍存有這種不合理的現象,一言以蔽之,就是「逃稅者囚,亂港者侯」,若不理解,不妨看看最近發生的幾件事。很明顯,正是有人對違法亂紀之徒呵護備至,鼓勵並縱容了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輕人,令他們變得無法無天,對特區政府和基本法毫無節制地衝擊,甚至踩上國家安全的紅線,提出極為荒謬的「港獨」主張,將繁榮安定的香港變成「暴亂之都」。

最近有一對中年夫婦因向稅務局虛報供樓利息及個人進修開支,藉此逃稅共逾15萬元,兩人分別被判即時入獄3周及10周。當然,違法亂紀的人罪有應得,絕不值得同情,不過對比以下的判例,則令人百思不解。

兩年前「佔領中環」運動中帶頭衝擊政府總部公民廣場,造成極其惡劣影響的羅冠聰、黃之鋒、周永康3人上月分別被裁定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成。但有關法官僅判以社會服務令或緩刑。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指出案情嚴重、後果惡劣,要求將3人判處即時監禁。然而,有關法官仍一意孤行,維持原判; 去年「光復元朗」行動中,「以胸襲警」的女示威者及另外3名被告,襲警及阻差辦公罪成,原本分別被判入獄、入更新中心、勞教中心等刑罰,同樣上訴得直,高等法院裁定有關人等改判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了事。

暴力違法屢獲輕判了事

逃稅的中年夫婦被判即時入獄,以暴力衝擊政府總部,非法集會及襲警的人卻獲得輕判感化及社會服務令了事。然而,逃稅者所造成的損失和後者比較,簡直有天淵之別,前者雖令政府稅收損失,但所涉金額不過十餘萬元,況且他們二人肯認罪,並已償還欠稅。相形之下,長達79天的違法「佔中」,令法治被破壞,政府運作被拖延,公共交通秩序大亂,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蒙羞,市民日常生活受到嚴重阻礙。據專家估計,「佔中」給香港帶來的經濟損失每天高達16億港元,無形損失更難以估計。

再者,違法「佔中」之後,街頭暴力猶如瘟疫散播,無政府主義及「港獨」思潮乘勢而起,給香港社會帶來巨大傷害,由此可見,後者的犯案性質及對社會的傷害比這對中年夫婦不知嚴重多少倍。但這些無視法紀,破壞社會秩序的歹徒卻沒有被囚,更有人藉此造勢,將自己裝扮成「公民抗命」的英雄,欺騙民意,竊據立法會議員的高位。

法官的判詞說道:「法庭信納三人是真心因自己的政治理念或對社會現狀的關心而表達自己訴求,目的及動機非為自己利益或傷害他人。」「年輕人行動往往較為純真,只是初犯」云云。

該罰不罰 天下大亂

很明顯,法官輕描淡寫的判詞充滿了對被告的同情和體諒,掩蓋了他們的非法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後果。因為,任何政治理想和動機,都不能作為擾亂社會、破壞法治的理由。禍害全世界的恐怖分子也有他們的政治理想,他們濫殺無辜同樣是為了表達他們的訴求,難道我們可以同情他們,寬恕他們嗎?法官的責任,是維護法律的尊嚴,讓違法亂紀的人受到具阻嚇力的懲罰,所謂以法論法,是絕不能滲入個人感情及政治見解的。他們有如球場上的裁判,對犯規者必須一視同仁,絕不能因其年紀輕,顏值高,為爭取榮譽求勝心切而犯規為理由網開一面,該罰不罰,那豈不是天下大亂?

若然上述被告對自己的行為有悔過之心,法官給他們改過的機會尚有話可說,但眾目睽睽之下,諸被告仍堅持自己的觀點,毫無悔過之意,一副造反有理,暴亂無罪的姿態,這些人若給予輕判,不但有辱法官的智慧,有損法治的尊嚴,更難以令市民心服。難道只要違法者披上了政治外衣,便有如穿上御賜黃馬褂,可以逍遙法外?

俗語說,治亂世,用重典。近年來香港亂象叢生,暴力違法現象越來越嚴重,已影響到市民的正常生活和經濟發展,市民大眾要求對反中亂港者嚴懲不貸,以儆效尤。可惜,部分司法界人士卻漠視民意,堅持對反中亂港的違法者輕判。執法者辛辛苦苦將違法者繩之以法,但他們從法庭走出來卻變成爭取民主的英雄。很明顯,正是有人對違法亂紀之徒呵護備至,鼓勵並縱容了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輕人,令他們變得無法無天,對特區政府和基本法毫無節制地衝擊,甚至踩上國家安全的紅線,提出極為荒謬的「港獨」主張,將繁榮安定的香港變成「暴亂之都」。

司法界須尊重香港回歸的現實

香港回歸以後,中央政府完整地保留了原來的司法架構,並給予司法界人士最大限度的權力和尊重。香港人也對司法獨立寄予厚望,希望藉此維護「一國兩制」的原則及社會的繁榮安定。可惜,司法獨立變成司法獨大,部分司法界人士目空一切,以個人的政治取向取代了嚴肅的法律條文,成為反對派的同情者甚至是同路人。

香港要發展就需要穩定,維持穩定就需要有一個健康公正的司法環境,若司法界人士不尊重香港回歸祖國的現實,那不但無法履行自己的職責,更可能會成為香港的亂源,令香港700萬人陷於水深火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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