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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明令嚴禁「首付貸」

2016-10-14
■國務院辦公廳等主要監管部門昨天一齊發文全面部署,未來半年內將在全國範圍內對包括網絡借貸、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等在內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展開專項整治,明令嚴禁各類機構開展「首付貸」性質的業務。■國務院辦公廳等主要監管部門昨天一齊發文全面部署,未來半年內將在全國範圍內對包括網絡借貸、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等在內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展開專項整治,明令嚴禁各類機構開展「首付貸」性質的業務。

肅整互聯網金融 行業實行「穿透式」監管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國務院辦公廳及「一行三會」等主要監管部門昨天一齊發文全面部署,未來半年內將在全國範圍內對包括網絡借貸、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等在內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展開專項整治,明令嚴禁各類機構開展「首付貸」性質的業務。未來內地互聯網金融行業將實施嚴格准入管理,並採取穿透式監管以防範金融創新帶來的監管盲區。此次全面專項整治料將顛覆行業格局。

國務院辦公廳對外公佈《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明年3月底前完成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集中力量對P2P網絡借貸、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第三方支付、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等重點領域進行整治。同一日,「一行三會」、工商總局等就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資產管理、非銀行支付機構、互聯網金融廣告等具體領域發佈轉向整治方案。

超高回報率屬不當競爭行為

整治方案首次提出,對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為搶佔市場份額向客戶提供顯失合理的超高回報率以及變相補貼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予以清理規範;並嚴禁各類機構開展「首付貸」性質的業務。

互聯網金融行業未來的監管框架亦初步成型。中國央行表示,未取得相關金融業務資質的互聯網企業不得依托互聯網開展相應業務,開展業務的實質應符合取得的業務資質。互聯網企業和傳統金融企業平等競爭,行為規則和監管要求保持一致。採取「穿透式」監管方法,根據業務實質認定業務屬性。

央行特別解釋,「穿透式」監管方式,是因為互聯網金融往往具有混業經營特徵,本身即是交織的,一般涉及或嵌套多項金融業務,形態多樣易變,不容易準確辨識業務實質。有些業務和工具分段看可能符合監管要求,但綜合看其本質和效果,則會發現挪用、誤導、違規或關聯交易。

有問題平台逾1700家

「穿透式」監管方式,就是要透過表面現象看清業務實質,把資金來源、中間環節與最終投向穿透聯接起來,綜合全流程信息來判斷業務性質,並執行相應的監管規定。

當前內地互聯網金融風險正集中暴露。監管部門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6月底內地累計問題平台1,700餘家,約佔全國機構總數的43.1%,部分機構甚至通過假標的、資金池和高收益等手段,進行自融、龐氏騙局,碰觸非法集資底線。還有一些機構以股權眾籌的名義募集私募股權基金或變相公開發行證券等。

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副巡視員兼金融服務一部主任季家友表示,互聯網金融平台除了客戶資金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外,還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實、誇大項目投資收益,誤導投資者;部分網貸平台的融資成本遠高於金融機構放貸的成本,沒有真正發揮彌補小微企業融資缺口的作用;在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分析報告方面存在問題;信息安全水平不高,存在洩漏客戶個人隱私風險四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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