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及游蕙禎早前在立法會宣誓時,言語粗穢,侮辱國家和同胞,更展示帶「港獨」意味的旗幟,激起社會各界強烈抗議和嚴厲譴責。二人違背基本法和《宣誓及聲明條例》的要求,是否仍然具有立法會議員的資格成疑。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押後為梁游二人監誓,並撤回監誓的議程,是正確的決定。
按照議事規則,梁游二人的宣誓已不在議程之內,他們根本不能參與會議,但反對派漠視議事規則,護送梁游二人進入會議廳,而且採取衝擊手段,阻撓秘書處人員執行主席決定,最終導致休會及保安人員受傷。反對派將他們的護短行為,辯解為要維護二人作為立法會議員的「憲制權利」。事實上,梁游二人在根本上否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地位,不可能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會議員,更遑論有任何議員的「憲制權利」,反對派所謂的「憲制權利」毫無依據。
反對派若護短 終被民唾棄
鼎沸的民情充分顯示港人重視國民身份,重視香港作為中國一部分的憲制秩序。作為立法會議員,在這些原則上沒有絲毫含糊的餘地,而且必須作出實質和莊嚴的承諾,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絕對不只是一個儀式。梁游二人在刻意做出一次辱國辱民的表演之後,還挑戰法規,破壞會議進行,這是踐踏法規、踐踏程序,對民情的二次侮辱。反對派口口聲聲不認同梁游的侮辱性言論,行為上卻支持那些侮辱國家和同胞、主張分裂的人繼續在立法會內興風作浪。對民族尊嚴和國家統一這些大是大非的問題,反對派到底持什麼態度,令人質疑。
行動勝於言語,反對派議員如果確實不認同梁游二人的侮辱性言論,請向市民證明他們的立場,不再包庇護短。反對派如果繼續被梁游二人牽�蚖韝l走,最後只會像二人一樣,被市民唾棄。(標題與小題為編輯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