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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案五警 檢方不起訴

2016-12-2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聰 北京報道)北京檢方昨日發佈消息稱,認定五名雷洋案涉案民警符合玩忽職守罪構成條件,但綜合全案認定犯罪情節輕微,依法作出不起訴處理,僅以檢查意見書的形式,建議紀檢監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對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務人員及相關責任人依紀依規嚴肅處理。雷洋家屬在社交網站上表示「完全不能接受不起訴決定,也不能同意對雷洋嫖娼的認定」。

北京豐台區檢察院負責人表示,有涉案足療店現場勘驗檢查筆錄,含有雷洋精液,以及足療女張某物學痕跡的避孕套等物證,DNA檢測鑑定意見,以及相關證人證言等印證。該負責人強調,案件在偵查過程中,檢察機關通過獨立的偵查行動、獨立組織法醫鑑定和技術性證據審查,用事實和證據逐一排除了相關質疑,可以認定案發當晚雷洋在涉案足療店接受有償性服務屬實。

檢方:涉事五警構成「玩忽職守」罪

檢方通報稱,經委託司法鑑定機構鑑定,雷某符合生前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本例吸入性窒息的形成不排除與死者生前在飽食狀態下,因執法過程中的外力作用和劇烈活動以及體位變化等因素有關。事發後,邢某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作虛假陳述,引發公眾質疑,並與其他4名涉案警務人員故意編造事實、隱瞞真相,妨礙偵查。

豐台區人民檢察院依法認定,邢某某等5人在執行公務活動過程中,存在不當執法行為,執法行為超出合理限度,致執法對象發生吸入性窒息,在發現異常後未及時進行急救及送醫,以致執法對象死亡,且在事後故意妨礙偵查。該行為符合玩忽職守罪構成條件。

檢方表示,鑑於邢某某等5人是根據上級統一部署開展執法活動,對雷洋執行公務具有事實依據與合法前提,且雷洋有妨礙執法行為。該5人犯罪情節輕微,能夠認罪悔罪,綜合全案事實和情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檢方依法決定對邢某某等5名涉案警務人員不起訴。

律師:家屬僅能民事索賠

對於檢方不起訴涉案民警的結論,網上有流傳雷洋家屬發佈的微信朋友圈截屏表示,雷洋家屬方面完全不能接受北京檢方不起訴的決定,也不能同意對雷洋涉嫌嫖娼的認定,據記者查證,是雷洋家屬所發。但是,其家屬表示,將向上級檢察院提起申訴,提起監督程序。對此,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僅有被起訴人有資格提起申訴,雷洋的家屬並無申訴主體資格,但可根據雷洋的死亡是否與涉案民警存在因果關係,決定是否走民事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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