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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地使用權到期 免續期可交易

2016-12-24
■國土資源部昨日針對住宅土地權續期的問題,提出「兩不一正常」的過渡性辦法,即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收取費用,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讓公眾吃下「定心丸」。圖為福建省莆田市正在建設中的房地產樓盤。 資料圖片■國土資源部昨日針對住宅土地權續期的問題,提出「兩不一正常」的過渡性辦法,即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收取費用,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讓公眾吃下「定心丸」。圖為福建省莆田市正在建設中的房地產樓盤。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琳 北京報道)對多數國人來說,房子是家庭最重要的財產,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後的續期問題,一直是公眾最為關心的話題。國土資源部昨日針對該問題給出一個「兩不一正常」的過渡性辦法,即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收取費用,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讓公眾吃下「定心丸」。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楊立新向本報表示,是次國土資源部的表態是一個很好的開端,雖然只明確了一部分土地續期安排,但是對於長久解決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後的續期問題,提供了一個參照。楊立新判斷,70年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後的續期,很大可能也會採取不收費的辦法,而可以建立相應法律制度安排收取必要的、不是過高的稅金。

既不需申請續期也不收費

今年4月,浙江溫州部分住宅由於是20年土地使用權,面臨到期續期問題,有市民在辦理交易時被告知土地續期需幾十萬元人民幣手續費,引起嘩然。而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並未明確自動續期如何續,以及是否需要交費。

昨日,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王廣華在北京舉行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辦法(試行)》新聞發佈會上指出,溫州當地20年住房土地使用權到期問題,國土資源部和住建部會商後回覆,可以採用「兩不一正常」的過渡性辦法處理,即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收取費用,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寫該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王廣華強調,溫州這次出現的問題牽扯面小,只涉及小量住房,屬於改革初期先行先試造成的個別情況,有其特殊性;另一方面,相關法律安排尚未出台,地方行政管理部門先按特別辦法操作,待相關法律安排出台後再與之做好銜接。

問題將在2030年和2050年爆發

目前,類似溫州這樣20年土地使用權的住房在內地為數並不多,大部分的住房土地使用權續期問題將集中爆發在2030年和2050年左右。

王廣華表示,對於普遍性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問題,國土資源部對這問題高度重視,將繼續加強調查研究,在相關工作中積極建言獻策,配合相關部門盡早地完成研究,出台相關的法律安排。

楊立新認為,國土資源部此次表態,是回應《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裡提出的「要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雖然僅針對溫州等20年期限的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也是過渡性舉措,但既然20年的都不收費,30年、40年、50年的住宅土地使用權也將大概免費續期到70年。

楊立新表示,此前他曾給中央寫過一份報告,建議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後自動續期這個權利應該變成一個「一次取得永久使用」 ,國家不應在續期時繼續收費。而是應當重新確定土地使用權人與國家作為土地所有權人之間的關係,可以考慮通過法律制度安排收取必要的、不是過高的稅金,真正做到讓有恆產者有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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