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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把脈】融合教育 兼容學習

2017-01-23

香港的特殊教育政策是把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融入主流學校,與同齡兒童一起接受適當的教育,讓他們可以發揮個人潛能。自上世紀70年代起,香港政府為特殊教育提供資源,如不同的津貼及輔導教學服務。在上世紀80年代開始更向各中、小學提供額外教師,加強輔導教學。

在1999年,香港在主流學校推展「全校參與」模式的融合教育計劃,希望學校能在課程設計、教學法及評估方法等方面作出調適,共創兼容的學習環境,以照顧有不同學習需要的學生,讓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更有效地融入主流學校的學習環境。

什麼是融合教育?

融合教育是指將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安插在普通學校的課室學習及接受教育,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主要分為八大類︰有特殊學習困難、言語障礙、自閉症、智障、視障、聽障、專注力不足或過度活躍及肢體傷殘等學生。提倡融合教育是基於人人生而平等的基本人權的信念,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應被接納及不應被歧視。

建議探究問題方向:

1. 什麼是融合教育?

2. 香港有什麼特殊教育政策?

3. 在香港,推行融合教育會遇到什麼困難?

(例如︰受過特殊教育訓練的老師不足;對個別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及教師的支援資源不足;跨界別專業人士如教育心理學家、老師及語言治療師的聯絡及協作效率不足;社會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及融合教育的學生仍持負面態度或錯誤觀念等等。)

4. 如何加強支援特殊學校及融合教育?(不同持份者的介入?師資?專業發展及訓練?行政?)■余慕帆 前線通識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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