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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德豪:創板可禁全配售上市

2017-03-08
■林鴻恩建議創業板改革、設立新板和研究「同股不同權」三項工作可同時進行。 陳楚倩  攝■林鴻恩建議創業板改革、設立新板和研究「同股不同權」三項工作可同時進行。 陳楚倩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楚倩)近日證監多次叫停部分創業板新股,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董事林鴻恩昨表示,現時以全配售形式上市的公司已經減少,部分公司改以公開發售(IPO)形式上市,避免上市計劃有延誤。全配售形式容易導致股權過度集中、定價市場封閉等問題,當局可考慮禁止創業板新股以全配售形式上市。雖然此舉會增加上市時間及成本,但可令市場更公開,並讓更多散戶參與一級定價市場。

轉公開發售成本增一成

林鴻恩指,若公司計劃以全配售形式上市,費用最低約2,000多萬元;但如果以公開發售形式上市,最少會增加200多萬元的上市開支,即額外增加約10%成本。除費用增加外,新股若由全配售,轉為加入公開發售成分,同時亦會增加文件上的工作及時間。

改革創板設新板可齊做

對於港交所與證監會研究成立新三板,林鴻恩表示歡迎,希望新板可引入「同股不同權」的制度,現時越來越多科網企業成立,改革上市制度有助迎合新趨勢,但他不傾向在主板及創業板引入相關制度,因為會對現有的上市公司不公。他稱,當局應清楚釐定新板的定位,以及確保新板的可持續性,又建議創業板改革、設立新板和研究「同股不同權」三項工作可同時進行,以加快進度,以免改革變成「明日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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