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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三條立法時間 「願景」倡下屆合適

2017-04-03
■曾鈺成(中)倡下屆政府宜任內推行廿三條立法。劉國權  攝■曾鈺成(中)倡下屆政府宜任內推行廿三條立法。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朱朗文)由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牽頭成立的智庫「香港願景」,昨日發表研究報告,建議特區政府以4個原則為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包括先易後難、符合國際標準、充分諮詢及最低限度立法。曾鈺成認為,如果下屆特區政府在任內立法,是合適的做法,相信當局會按優次處理立法事宜。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強調,立法是憲制責任,下屆特區政府會權衡輕重、謹慎行事,嘗試創造有利立法的社會環境。

「香港願景」昨日發表關於廿三條立法的研究報告,建議特區政府以先易後難原則,分兩階段立法。首階段針對廿三條內較少爭議的4項要求立法,包括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及顛覆中央人民政府,以更新現行法例為基礎,以微調的方式優化及釐清現有罪行的覆蓋範圍,例如將富有殖民地色彩的法例刪除或修改。

建議先針對叛國等少爭議項

第二階段則在政治環境合適時才啟動,來處理餘下比較複雜而且具爭議性的3項要求,即竊取國家機密、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的政治性組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建立聯繫。智庫認為,特區政府應考慮透過訂立新法例來處理這3項要求。

智庫又指,應充分諮詢市民,達到共識後才再立法,可考慮成立諮詢委員會及政策範疇工作小組,並增加諮詢過程的透明度和認受性。智庫更認為要以最低限度方式立法,不進行廿三條內7項要求以外的立法。

報告的結語提到,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及反「港獨」,反映香港有憲制責任自行就廿三條立法,不能無限期拖延,又指立法是改善兩地關係的契機,相信立法以先易後難、符合國際標準、充分諮詢及最低限度立法等原則為依歸,香港各方都可以接受。

釐清入罪釋疑慮

身為智庫召集人的曾鈺成認為,在智庫的倡議中,只有戰爭、武力、嚴重犯罪手段等行為才有可能入罪,並非講一句說話或寫一篇文章就可以入罪,相信能有效釋除市民疑慮。

對於候任特首林鄭月娥指首要任務是修補社會撕裂,推行廿三條立法是否無助修補關係,曾鈺成強調絕非認為林鄭剛上任後就要立法,但下屆特區政府任期完成之時,已是回歸25周年,「五十年不變」也過了一半,故由下屆政府履行有關憲制責任是合適的。不過,他相信對方自有其優次,自己不適宜評論。

候任特首辦:謹慎行事

候任特首辦回覆傳媒查詢時指,林鄭認為廿三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而過去經驗顯示,此議題極容易引起社會爭議和動盪,因此下屆政府須權衡輕重、謹慎行事,並嘗試創造有利立法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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