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蝶
政府健康院的女醫生覺得我佔用了她多於五分鐘的時間,所以指責我不應再向她提出問題。 我試圖指出她說的不是事實,但仍保持客氣的態度說︰「我剛才在大堂等候時,留意到你每名病人都不只看了五分鐘。」跟着,她立即令我明白我是不應該有回應的,因為她更生氣了,索性直接斥責我︰「就是人人都像你一樣,諸多要求,浪費我的時間,令我每個病人都不止用上五分鐘看症。」
原來她覺得病人是來浪費她的時間,而不是尋求她的診療和專業服務。她是以時間來量度她給病人的幫忙,而非治療的成效。但我還是按耐着向她解釋:「我剛才不想在你輸入資料時告訴你我其他的問題,以免騷擾你,所以待你辦完一件事後再告訴你我其他的問題。」她好像覺得道理真的在自己那邊,說:「我當然在同一時間做不了太多事情。」我再嘗試向她解釋我所受的規限:「我每次都要等三四個月才可以見醫生,這麽長的時間,身體若有變化也只得留待覆診時才可逐一告訴你們。」我沒料到她竟然會有這樣的建議:「那麼你應該自己打電話來另約其他診症時間,而不是要等至覆診時才提出問題。你傷風感冒時是可以打電話來約時間求診的。」
這名女醫生為了不想我奪去她寶貴的五分鐘之外的時間,竟然認為我應該另外再約時間。首先,我不是傷風感冒。第二,這豈不是更加浪費政府的資源和病人的時間?第三,我其實也曾因為希望早點知道X光檢查結果而兩次致電健康院,但都不獲診症時間,所以我只好等待。我坦白將我這番話告訴醫生,希望她明白我曾經努力但不成功,而不是存心加重她的工作量。我發誓,我的態度一直都是有禮,說話輕聲;可惜她不容許我有任何申辯,竟然惱羞成怒起來,瞪着我說:「你信不信我可以現在就叫你出去,下次再來?」
當醫生當得這樣橫蠻無理,我要麼就痛快地跟她吵起來,要麼就息事寧人。我這次選擇了後者,因為我日後還要繼續到這間健康院覆診,我不想被在門外毫不知情的其他醫護人員因我與醫生吵起來而主觀地當我是搞事之人。不過,以往我不明白為何醫院診所常常張貼叫病人不要粗暴對待醫護人員的海報,因為我以為沒有太多理由令到病人或家屬會打罵他們;但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因為我也很想罵她一頓。
既然不能罵她,我只好閉嘴,不再發一言,只是看着她。她見我不作聲,忽然吐起苦水來︰「政府規定我們五分鐘看一名病人,超過五分鐘就是我違規,我是很有壓力的;我對你們說出我的真心話,你們又覺得不中聽,我真是兩邊不是人。」跟着她問我是否要轉介信,我只說是,她寫了。她給我時,我說句謝謝便離開,不再與她說下去。
看她應該距離退休之齡不會太遠,很難想像她數十年來還未習慣政府的醫療體制。即使她真的受着上層的逼迫,也不應該在病人身上發洩吧?她的情緒這樣不穩定,看來她比我更需要接受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