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去年9月4日立法會換屆選舉投票日,行政長官梁振英到中區一個票站投票時,「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嫌向他投擲臭魚三文治,卻誤中特首身邊的署理總督察。吳文遠被起訴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並定於7月19日開審,預計需時2天。
吳文遠庭外透露,他或會申請傳召梁振英出庭做證人。
被控襲擊罪 可判囚1年
控罪指,被告吳文遠(40歲)涉於2016年9月4日立法會選舉投票當日,在中區羅便臣道高主教書院外,襲擊事主劉泳鈞。被告否認指控,續獲准以現金500元保釋。
吳文遠昨在法院外表示,在6月23日第二次審前覆核時,考慮申請傳召梁振英作為辯方證人,希望他出庭作證,吳重申他當日的示威對象是特首,無意針對其他人。
主控官在庭上稱,由於吳文遠已簽署承認事實文本,控方傳召的20名證人會減少至6人,當中大部分是警員,審訊並會把4段長約30分鐘的錄影片段呈堂。
參選去年立法會九龍西直選的吳文遠,於投票日到中區羅便臣道票站示威,抗議特首「拒絕」兌現承諾,未有推行全民退保,又不滿特首禁止鼓吹「港獨」人士參選。
當梁振英抵達票站時,吳涉向梁投擲「臭魚三文治」,惟三文治卻擲落在梁身後位置。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四十條列明,任何人因普通襲擊而被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