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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減衝突 警增購270部攝錄機

2017-05-0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保安局計劃為每位前線軍裝警務人員配備隨身攝錄機,初步預計可於2021年全部完成計劃,並將於下月率先增購270部,該建議昨日提交立法會討論。局方指試行隨身攝錄機後,效果良好,能夠緩和氣氛,減少警民衝突。

李家超:不侵犯私隱

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昨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自2013年試行隨身攝錄機後,效果良好,根據過往經驗,衝突中有九成市民當得知警方正在攝錄,能夠緩和氣氛,減少警民衝突,他指設備可同時令市民及警員因攝錄而遏制自己的言行。

他又指,曾詢問過私隱專員,隨身攝錄機並不侵犯私隱,警員開機時會先通知當事人,但不排除特殊情況下有機會未有通知已攝錄,他指攝錄機錄影的同時錄音,警員的說話也會被錄下,當事人亦可從熒幕看到正在攝錄,亦可見攝錄機燈光開�荂A屆時使用攝錄機的警員會預先接受訓練。

李家超表示,系統設計中警員無法擅自刪除片段,警方需要匯報拍攝時的情況,就算沒有匯報,攝錄機內的資料亦可重看。片段會交予調查隊負責處理,如主控人員認為片段無證據提供,影片會保存至少31日,確保沒有用處才會被刪除,如當事人欲索取片段亦可透過私隱條例或公開資料守則提出要求。他指,攝錄機內的片段證據有機會定罪或不定罪,視乎法庭判決。

「香港眾志」議員羅冠聰提出動議,要求公開警方使用攝錄機的守則,但動議在10票反對、5票贊成下被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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