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風雨不斷。委員會成員、工聯會議員黃國健昨日指,委員會未完成閉門討論,討論內容理應保密,惟會內4名反對派議員懷疑違反議事規則及保密規則洩密,更高調評論事件,已對委員會造成「政治壓力」,更令委員會喪失互信工作基礎,故建議解散委員會,再重選委員會成員。
黃國健指,委員會仍未結束閉門討論,討論內容理應保密,惟反對派4名議員連續、高調地評論事件,已對委員會造成「政治壓力」,是「意圖要脅迫委員會按佢]意圖去作出結論」,「我覺得係非常唔恰當黻答k。」
由於有人不遵守議事規則及保密規則,他認為已令委員會喪失互信工作基礎,加上委員會其中一名成員、「專業議政」議員梁繼昌,正與「調查對象」梁振英「打官司」,與UGL事件直接有關,但並沒有避嫌,繼續下去爭拗及糾紛只會更多,最理想的做法是解散委員會重選。
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認為,專責委員會只是「子」,要交由「母」──即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商討及決定,而下次閉門會議的首項議題將會討論是否以公開形式進行,倘獲全體委員投票過半數同意,立法會秘書處又能配合,他們就會即時公開會議。
反對派就繼續炒作事件。26名反對派議員昨日舉行特別會議,會議召集人涂謹申在會後稱,他們將協調一名議員在明日內務委員會中,提出對周浩鼎的譴責動議,及要求罷免他的議員職務云云。
與當事人溝通有先例
民建聯主席李慧k強調,專責委員會成員與當事人溝通「有先例、有需要」,但承認周浩鼎應該要求梁振英直接向委員會反映意見,或在提交修訂建議時一併交代意見來源,有助減低公眾「不好」的觀感,指周是政治敏感度不足。
她續說,民建聯在前日始得悉事件,並即時舉行會議,認為有人刻意洩漏委員會閉門會議的內容,其中有些環節更非事實,故要求周浩鼎盡快向公眾坦白交代。
民建聯會務顧問、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昨日致電電台節目指,被投訴人向議員表達意見,再由議員在委員會會議上提出是沒有問題的,但如果是直接向秘書處或委員會主席表達會更恰當。他又指,周浩鼎的做法有改善空間,而他已解釋事件和向公眾致歉,相信他已汲取了教訓。
被投訴人不應當疑犯
不過他強調,該委員會是通過二十名或以上議員提交呈請書而成立的,與根據權力及特權法成立的調查委員會是兩回事,不應將被投訴人變成疑犯,而被投訴人也有表達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