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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繼昌涉UGL誹謗案 有利益衝突竟無申報

2017-05-1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甘瑜)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日再次回應立法會UGL專責委員會的事宜。他指出,委員會的研究範圍仍在擬議的草稿階段,故大家均可提出意見,並認為將研究範圍涵蓋至合約真偽問題上十分關鍵,可釐清社會上的一些疑問。就有人質疑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是否適合擔任委員會委員,梁振英指出,梁繼昌早前公開聲言自己在UGL事件上有稅務問題,認為他已有偏見。加上梁繼昌正因有關言論而陷入誹謗案,但在專責委員會多次開會後,仍未作申報,認為他有利益衝突,不適合做委員會委員。

梁振英昨日再次主動回應UGL事件的問題,重申自己為何會透過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去表達擴大研究範圍的意見。他指出,現時該委員會的研究範圍仍在擬議的草稿階段,「這個草稿是公開的,大家都可以提意見。」

合約真偽十分關鍵

他續說,有關研究範圍必須是全面的,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是UGL離職協議上那句手寫的「前提是不可以有利益衝突」到底是否偽造,因此他提出要在研究範圍加入這一個問題,「整份離職協議是否完整的,我覺得這些是關鍵的。如果立法會最後決定不作這方面的調查研究的話,我希望立法會和全香港社會不要再有人問,2011年簽的那份協議是否後來加上那個不可以有利益衝突的條款。」

梁繼昌不宜任委員

就有人質疑梁繼昌是否適合繼續擔任委員會委員,去調查是次UGL事件,梁振英指出,梁繼昌在3月1日已公開對傳媒說他「不適合做全國政協副主席」,並聲言他「正在接受香港及外國的稅局調查」,「他已經有一個看法,而現在立法會的調查委員會擬議的研究範圍四個方面的其中一個方面,正正就是稅務問題。」

他續說,「梁繼昌議員認為我過去兩年多來正在接受稅局調查,他認為我稅務是有問題的。因此,他在立法會這個專責委員會調查我這四個方面,包括稅務問題那方面的時候,他已經沒有了一個公允性,他已經有了定結,甚至會是一個偏見,所以就這一方面來說,我認為他已經不適合做這個委員。」

梁振英強調,自己在梁繼昌作出有關言論的翌日已向他發出律師信,並於3月3日入稟高院,控告他誹謗,「他知道他現在已是一宗誹謗案的被告人,而那件事的本質就是稅務問題。這個稅務問題同時是立法會調查委員會四大研究範圍之一,所以他是有直接和重大的利益關係,他是有利益衝突的。」

同時,根據委員會的會議記錄,梁繼昌在成為被告之後,每次開會都無申報自己成為誹謗案被告人的身份。

梁振英說︰「因此,他過去幾次會議已經出現了一個不申報的問題。下去,我會繼續關注梁繼昌議員,一方面作為這宗誹謗案的被告,他在3月1日亦已公開說我的稅務有問題,同時是這個專責委員會的委員,我會繼續關注他在立法會內,尤其在這個專責委員會內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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