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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日電子產品寄艙須關機 違者可罰3.5萬

2017-07-01

日本國土交通省今日起實施飛機寄艙行李新制度,若旅客將內藏鋰電池的電子產品放在寄艙行李,必須完全關機並妥善包好,避免因撞擊發生意外,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0萬日圓(約3.48萬港元)。

須用衣物保護放行李箱

《朝日新聞》早前報道,旅客今日起乘搭客機赴日,若託運手提電腦、平板電腦及相機等內藏鋰電池的產品,必須完全關閉電源,不能使用休眠模式;此外,就算電源關閉,電子產品也有可能因飛行途中偶發性衝擊而啟動,為了避免鋰電池因衝擊受到破壞,乘客必須用防震緩衝包裝材料或用衣物保護電子裝置,並放進堅固的行李箱內。新措施適用於日本國內或國際航班,至於行動電源等備用的鋰電池仍然不能託運,必須放在手提行李中。

許多電子產品都使用可充電的鋰電池,但受到壓力或撞擊時可能發生爆炸。去年8月日本一班從新千歲機場前往羽田機場的航班,因智能手機冒煙而須緊急降落。由於屢次發生這類意外,國際民航組織將訂定新的安全標準,日本國土交通省也修改規定。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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