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近日對司法體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司法體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中居於重要地位,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意義重大。全國政法機關要按照黨中央要求,堅定不移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南方日報》昨日發表評論員文章指出,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為我國社會主義司法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提供了根本遵循和重要指引。
文章指出,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公正司法事關人民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事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緊緊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緊緊圍繞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着力從頂層設計突破,狠抓改革舉措落實,推動司法體制改革不斷取得重要進展: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確定的129項司法改革任務中,118項已出台改革意見,11項正深入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法官員額制改革持續推進,法院院庭長、檢察長辦案制度逐步落實。
文章續指,司法制度是上層建築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必須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問題是工作的導向,也是改革的突破口。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必須緊緊抓住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重大問題和關鍵問題,增強改革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文章進一步指出,司法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司法體制改革是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的重要環節。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必須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統籌推進公安改革、國家安全機關改革、司法行政改革,提高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