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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嚴懲醫鬧 二級以上醫院須安檢

2017-07-13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中通社及中國新聞網報道,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日前公佈由國家衛計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聯合印發的《嚴密防控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嚴密防控、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包括二級以上醫院應建立應急安保隊伍,開展安檢工作;遇到醉酒、精神或行為異常患者要安排保衛人員陪診;將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等,這些措施的出台表明官方亮出一系列嚴懲傷醫、醫鬧行為的「組合拳」。

行為異常患者由保衛員陪診

《意見》要求,要加大醫療機構安檢和安保措施,要求二級以上醫院(含婦幼保健院)應在公安機關指導下,建立應急安保隊伍,開展安檢工作,安裝符合標準要求的監控設備,將加強安檢安保措施作為重點舉措積極推動。

《意見》要求,公安機關應在有條件的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務室並配備相應警力,警務室民警應每天帶領醫院安保隊伍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進行巡查,及時查處違法犯罪,維護醫院正常治安秩序;建立特殊人群就醫接診制度,要求二級以上醫院遇有醉酒、精神或行為異常患者就診,要安排保衛人員陪診,一旦出現突發情況立即採取果斷措施,確保醫務人員及患者安全。

此外,《意見》還要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公安機關應將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依法依規施行聯合懲戒並通報其所在單位。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公安機關應建立涉醫違法犯罪案件處置督辦通報機制。

對於由保衛人員陪同就診的可操作性,中國醫師協會法律事務部主任鄧利強表示,醉酒是造成急診傷醫事件的重要原因,偏執的患者在發生醫療糾紛後常常不接受處理糾紛的程序,在這種情況下,保衛人員的參與對於保障接診醫師的安全不僅很有必要,可操作性也很強,「保衛人員只是陪同就診,若沒有衝突,保衛人員的存在並不影響診療活動,所以操作上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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