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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有Say】政團勾結「台獨」 可被取消註冊

2017-07-13
■聶德權。 香港文匯報記者 劉國權  攝■聶德權。 香港文匯報記者 劉國權 攝

3名「自決派」議員上月赴台灣出席由鼓吹「台獨」的政治組織的「台灣國會關注香港民主連線」成立儀式,並與該組織簽訂合作文件。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日在立法會會議提出質詢,指事件令人質疑有勾結分裂國家勢力的嫌疑,違反香港基本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強調,特區政府堅決維護國家統一,反對任何分裂國家行為,任何鼓吹「港獨」的言論均違反香港基本法,香港市民亦不會認同。他並指出,若香港的政治性團體與外國或台灣的政治組織聯繫,可被取消註冊及禁止運作。

3議員夥「獨」涉違基本法

「台港連線」由鼓吹「台獨」的台灣政團「時代力量」和民進黨成員創立,從事分裂國家的活動,其成立宗旨是向香港提供「民主運動經驗」、讓港澳人士在台灣有正式的「政治庇護」渠道等。梁美芬指出,種種跡象顯示,出席上述活動的3名議員,其行為有勾結分裂國家勢力之嫌,因此違反了基本法。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質疑,「台港連線」就如「台港獨連線」,認為應有法例規定香港立法會議員不可參與「台獨」組織的活動。

聶德權:反對任何分裂行為

聶德權表示,特區政府堅決維護國家統一,反對任何分裂國家的行為,強調鼓吹「港獨」的言論違反基本法。他並指出,若香港的政治性團體與外國或台灣的政治組織聯繫,可被取消註冊及禁止運作。

至於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問題,聶德權指,該條例訂明,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他說,對國家安全進行立法是憲制責任,香港作為中國的一部分,也需承擔此責。不過,有見該立法過去引起爭議,倉促立法會引致社會動盪,因此要權衡輕重,謹慎行事,首先創造有利的立法環境。

昨日的質詢過程中,3名赴台議員「人民力量」陳志全、「香港眾志」羅冠聰和「自決派」朱凱Y先後提出規程問題,例如朱凱Y質疑梁美芬的措辭是猜測議員有不正當動機,要求澄清。

立法會代主席李慧k則指,梁美芬只是讀出獲立法會主席批准的質詢字眼,故無須澄清。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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