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1997年11月17日至19日)
時逢亞洲金融危機爆發,會議決定對央行自身進行管理體制變革的大手術,並成立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以處理從國有四大行剝離的不良資產。
會議提出,力爭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大體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金融機構體系、金融市場體系和金融調控監管體系,基本實現全國金融秩序明顯好轉,化解金融隱患;要加快國有商業銀行的商業化步伐,並健全多層次、多類型金融機構體系等。
第二屆(2002年2月5日至7日)
會議上,加強金融監管與國有銀行改革的思路進一步得到深化,最終組建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主導中國銀行業的重組上市。
會議重點提出,「必須把銀行辦成現代金融企業」,「具備條件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可改組為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條件成熟的可以上市」,並將農信社改革提到了重要位置。
第三屆(2007年1月19日至20日)
會議提出,繼續深化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加快建設現代銀行制度,穩步有序推進中國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推進政策性銀行改革;加快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完善農村金融體系;大力發展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等。
第四屆(2012年1月6日至7日)
會議分析了當前金融改革開放發展面臨的新形勢,對此後一個時期的金融工作作出部署。證監會、銀監會和保監會分別為此次會議擬定了三份文件,涉及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和股市退出機制建設、對小微企業金融創新工作、保險產業結構調整等問題。
香港文匯報記者 劉怡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