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瀆誓四丑裁決 今日揭盅

2017-07-14

官下午頒書面判決 政府勝訴即失議席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瀆誓四丑」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4名議員,被司法覆核其立法會議員資格,高等法院今年3月初展開為期3天的聆訊。控方此前在庭上指,議員宣誓須符合3項條件,即宣誓人必須莊嚴、客觀地讓人感到他是真誠地願意被誓詞約束,及不得更改宣誓的形式和增減內容 ,但4人去年就任時的宣誓全部違反該3項條件,而4人仍在宣誓中加入內容表達其個人意見,與主動放棄議席無異。辯方則聲稱,「莊嚴」應該「隨場合而定」云云。主審法官區慶祥今日下午3時會頒下書面判決,一旦政府一方勝訴,4人勢必像兩名前立法會議員游蕙禎、梁頌恆,依法即時喪失議席。

律政司此前代表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入稟高等法院,就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及梁國雄的立法會就任宣誓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4人宣誓時的表現,屬於「拒絕宣誓」,要求法院頒令有關議席懸空。

特區政府當時就入稟發出聲明,引用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宣誓及聲明條例》第二十一條亦列明拒絕或忽略宣誓的後果為「該人若已就任,則必須離任」,及「該人若未就任,則須被取消其就任資格」。

代表特區政府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此前在庭上陳詞時鄭重指出,議員宣誓須符合3項條件,即宣誓人必須莊嚴、客觀地讓人感到他是真誠地願意被誓詞約束,以及不得更改宣誓的形式和增減內容 ,而4人去年就任時的宣誓全部違反該3項條件。宣誓人不能以不知道拒絕宣誓的法律後果,作為開脫藉口。

他續指,議員就職宣誓時不得藉機宣揚本身的政治訊息或主張,但4人仍在宣誓中加入內容表達其個人意見,與主動放棄議席無分別。

昔長毛誓案 官判「加料」違誓

針對辯方以「言論自由」來辯護,莫樹聯強調,宣誓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表明擁護基本法及「一國兩制」,而非行使所謂「言論自由」的適當時間,亦與言論自由無關。

已退休的高院法官夏正民,在2004年梁國雄(長毛)宣誓案判辭中已有說明,即宣誓人必須嚴格按照誓詞宣讀,自行加入其他內容包括一些不在誓詞的字眼,該宣誓即屬無效。

他指出,議員在參選時,就已知道當選後就任宣誓的要求。他們應該清楚明白這樣做並不恰當,不能以不知道宣誓要求,或根據前人所為宣誓,均不可作為借口。

人大釋法令宣誓重回正軌

莫樹聯在庭上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內容,並非只針對所謂「自決」或「港獨」言論,而是要令宣誓重回正軌,需要考慮的是議員宣誓當時的整體行為,如答辯人之一梁國雄雖然未有在誓詞中間加字,而是在結尾加字,但兩者並無分別,因為都是在對外傳達不符合宣誓的形式及實質要求的、額外的政治訊息,扭曲了誓詞。

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狀李柱銘當時聲言,宣誓無效與拒絕宣誓是兩回事:宣誓無效並不會觸發撤銷議員資格,而立法會秘書長或主席在判斷議員是否拒絕宣誓前,亦至少應問對方一句作確認,4人確實已完成宣誓程序,故不能硬指他們拒絕宣誓。

他續稱,立法會的規則也無限制宣誓人不可以使用道具,而現行法例亦無列明宣誓時應有的態度和方式,梁國雄去年10月宣誓期間雖有舉起黃傘,惟梁此前4次宣誓都有手持道具,從沒人提出異議和反對。

故意讀非法定誓辭屬拒誓

莫樹聯在總結陳詞時則反駁,拒絕宣誓與宣誓失敗有分別,人大釋法已明言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辭不一致的誓辭,也屬拒絕宣誓,只要議員的行為在客觀上構成不真誠、不莊重,就是拒絕宣誓,特區政府毋須證明議員是否有意這樣做。

劉小麗 「加料」玩慢讀

劉小麗在就任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上,首先聲稱要開創「民主自決」之路,更高叫「推倒高牆」、「自決自強」,其後才開始讀出原本規定的誓詞但她每讀出一個字,均停頓約3秒後,再讀下一個字,至誓詞最後部分,劉小麗自行加上「落實墟市政策」等字眼,全程耗時12分46秒。劉小麗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中承認,自己慢讀是要反映「誓詞的虛妄」。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羅冠聰 變調不莊重

羅冠聰在就任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上,提高「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字聲調,並於誓詞前後呼出「不會效忠於殘殺人民的政權」、「權力歸於人民,暴政必亡」、「民主自決,抗爭到底」等字句。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姚松炎 「加料」變誓言

姚松炎在就任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上,自行加入「定當擁護香港制度,爭取真普選,為香港可持續發展服務」的字句,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隨即指他在誓詞中加插其他內容,是改變誓言內容。姚松炎之後把誓詞讀一次,但仍於最後加入「定當擁護香港制度,爭取真普選,為香港可持續發展服務」。律政司代表指姚松炎在立法會宣誓時在誓詞中加料,認為他拒絕或忽略不作宣誓。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梁國雄 持道具撕紙

梁國雄在就任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上,手持黃傘斷續地讀出誓詞,並刻意在「效忠」之後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斷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並在誓詞後加上「撤銷人大8.31決議」、「我要雙普選」及「人民自主自決」等口號,又撕破手上的基本法紙板,並將紙碎撒在地上。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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