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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選須待各瀆誓案終極結果

2017-07-16

高等法院日前裁定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及梁國雄喪失就任立法會議員資格。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日表示,有關議席如何進行補選要視乎事態發展,例如相關人士會否上訴,同時還要等待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案的終極上訴結果。

聶德權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後指出,法庭裁決已提及議員宣誓時的法律規定,政府會詳細研究判詞,再作出安排。至於議席出缺情況,根據《立法會條例》,立法會秘書處得悉有議席出缺時,須在21日內在憲報刊登公告,之後選舉管理委員會會按照法例規定及實際情況,安排補選工作。

他續指,進行補選仍需考慮其他因素,及需視乎事態發展。目前4人的個案,當局需要視乎他們會否提出上訴及上訴的結果,而特區終審法院下月25日則會處理梁游的上訴,當局要視乎聆訊結果、相關法律程序是否已完成,才會進行補選安排。故現階段難以具體說明所有補選會否一併進行。

聶德權:真空期長短依法處理

被問及若等待所有聆訊完結後才進行補選需歷時一年半載,真空期會否過長,聶德權回應說,最主要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若有司法程序進行中,當局亦會密切留意進展。

就反對派聲言特區政府「濫用司法程序」,聶德權強調必須尊重法庭判決,又重申現屆特區政府希望與立法會議員建立良好的行政立法關係的決心並無改變,並會繼續與各黨派溝通,他也有和各黨派就所屬範疇溝通。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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