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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君彥:追討「四丑」 依法辦事

2017-07-20
■梁君彥表示,追討涉及公帑,必須審慎處理。 香港文匯報 記者潘達文  攝■梁君彥表示,追討涉及公帑,必須審慎處理。 香港文匯報 記者潘達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被高等法院裁定失去議員資格的「長毛」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在議會9個月期間,已申領巨額薪津,共逾1,100萬元。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表示,會待4名被撤銷立法會議員資格者的司法程序完成,行管會才開始處理追討他們的薪津等問題。由於涉及公帑,必須審慎處理。

需待法律程序完成才考慮

梁君彥昨日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需要等待被取消議員資格的4人決定是否上訴,以及完成整個法律程序,才可決定何時追討4人的議員薪津。他表示,由於涉及公帑,必須審慎處理,否則會被審計署質疑,在政府帳目委員會上予以譴責,立法會行管會亦將會再作商討,現時正整理法律意見,但不急於處理,亦會諮詢議員意見。

被問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認為應從?處理追討,梁君彥指法律人士均有不同看法,現時無偏向做法,會按法律程序辦事。

曾鈺成:按例無礙過去表決

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則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宣誓的釋法並不是訂立新法,所以不涉及應否追溯的問題。至於應否追討他們4人的薪津,他回應指,法官裁決清晰列明,4人在去年10月12日未能完成宣誓起,即時喪失議員資格,不能行使及享有議員待遇,但有酌情空間處理,例如考慮會否對4人的僱員造成困難等。

他又指,按立法會條例,議員的身份問題不會影響立法會程序,所以4人的表決有效,和是否應追回薪津並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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