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政情與評論 > 正文

律政司:檢控獨立公正 按證據無關「政治」

2017-07-1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激進派」和「自決派」4人,於上周五被法庭裁定因宣誓不符法例要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連日來,一眾反對派議員大做文章,不斷向特區政府扣帽子,聲稱4人遭「政治檢控」云云。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昨日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討論法治與檢控人員的角色時提出,是否存在「政治檢控」的問題。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許紹鼎回應指,律政司檢控人員一向秉持獨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實際證據而行,絕對不受任何干預。

葛珮帆在會上提到,近期社會上有聲音質疑,特區政府進行「政治檢控」,將某些檢控工作形容為「政治工具」,用來打壓異己。她又提到,亦有某些聲音,要求特首干預律政司的檢控工作,撤銷對某些人士的檢控。

許紹鼎回應指有關「質疑聲音」為個別人的意見,強調律政司每名檢控人員一直秉持獨立、公平、公正的原則,一切的檢控都會考慮是否有足夠的證據提出檢控,絕無任何偏頗。

不受政府內部或外界干預

許紹鼎又強調,根本不存在特首要求律政司停止檢控的情況出現,按照香港基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律政司的檢控工作,不受政府內部、公眾、輿論等外界的干預。

立法會新界西議員何君堯則在會上指出,違法「佔領」行動至今已有3年多時間,除了「佔中三丑」戴耀廷等3人,及部分核心搞手共9人早前被起訴之外,其他「佔領」行動的搞手及大批參與者仍然未被起訴,「當時警方拘捕了1,000多名涉嫌人士,遭檢控只有30多名」,批評律政司在處理有關案件上,有欠效率,令公義不能得到彰顯。

許紹鼎回應時表示,由於每宗案件的複雜程度有別,檢控工作不能只採用同一把尺作為量度,強調律政司就所有重大案件,均會考慮全面證供,審視有什麼適用的法例可以援引,才決定何時作出檢控,強調律政司的檢控工作只考慮「證據」,絕無任何政治的因素。

周浩鼎謝偉俊質疑有人濫用法援

另外,昨日的會議還談到濫用法律援助的問題。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指出,由於法律援助署負責審批工作的人手有限,若有市民濫用法援,便會影響到其他有真正需要的人士。立法會九龍東議員謝偉俊亦指出,部分市民「極度關心」社會問題,他們申請法援用作的司法覆核範圍,亦只為「幫社會出聲」,而非確實因政府或政策而受屈。

法律援助署署長鄺寶昌回應時表示,根據《法律援助規例》第十一條,凡有人重複申請法援被拒,署長可命令在3年內不考慮該人的任何申請,涉事人若有理據的話,可以提出上訴,推翻署方的決定,否認將視為濫用法援。

出席同一場合的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李百全就指出,法援署在批出法律援助前,申請人須通過經濟及案情審查,如有人提供虛假資料,可被罰款1萬元及入獄半年,並被撤銷法援。為打擊不當的包攬訴訟行為,現設有申報制度,確保受助人按照其意願提名律師,當中不包括任何攤分討得賠償、訟費等協議。在過去3年間,當局對違規律師共發出6封勸誡信,更有3名律師在《法律援助律師名冊》上遭除名。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