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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四味】長毛是瀆誓始作俑者 多行不義必自斃

2017-07-18

柳頤衡

今屆立法會共有6人因為瀆誓而喪失議員資格,其中只有「長毛」梁國雄是舊人,其餘5人皆是所謂「政治小學雞」。「長毛」不僅是瀆誓老手,更是瀆誓始作俑者,且多行不義,其必自斃乃天理昭昭。

「長毛」靠抬棺材、燒輪胎、衝鐵馬、喊口號發跡,憑的是他奉行「我是流氓我怕誰」的無賴哲學。他不僅開不依法定誓言宣誓的違法風氣,而且在立法會叫囂、擲物、爆粗、掟道具、襲擊官員、搶文件,將台灣議會暴力帶入香港,導致議事堂的議政風氣迅速惡化,並且令議會暴力向社會蔓延,變為暴民政治。 

「長毛」2004年第一次當選立法會議員,輪到他宣誓時,他先在座位高叫抹黑中央的口號,才大搖大擺走向議事堂中央高聲叫囂:「我而(M)家大聲宣佈,我會效忠中國人民及香港市民,反對官商勾結,捍衛民主公義,爭取人權自由」,然後以「斷截禾蟲」方式讀出誓詞,又拒絕在書面誓詞上簽署。這令長毛成為瀆誓的始作俑者。

2008年第四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時,頭戴「人民萬歲」標誌頭巾的「長毛」,繼4年前創先河在誓詞前後「加料」後,又在正式宣誓前綁上黑絲帶的左手,高喊誣衊內地社會制度的口號,然後再以「斷截禾蟲」方式讀出誓詞。

2012年第五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時,「長毛」在宣誓前後,除了高叫口號外,更拿出示威白布條放在桌上,還手持一大袋氣球試圖在會議廳內放,然後又一次以「斷截禾蟲」方式讀出誓詞。

今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時,「長毛」宣誓前大叫一連串口號,宣誓時撐黃傘,然後斷斷續續地讀出立法會誓言。宣誓完再大叫口號:「撤銷人大8.31決議!我要雙普選!」然後將一張寫有「人大8.31決議」字樣的紙張撕碎,拋向天花才離開。

法庭裁決梁國雄並不符合「莊重規定」的陳詞,這些誇張的行徑與行為顯然超出了在該場合所須有的莊嚴及尊重的合理範圍,而該莊嚴與尊重是須與宣誓場合所具有的嚴肅性及憲法重要性相應的。梁國雄試圖將宣誓前後叫喊的口號作為宣誓的一部分,故其宣誓不符合「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梁國雄是拒絕及忽略作出立法會誓言。

「長毛」辯稱:「以往立法會主席接受他及其他立法會議員過往的宣誓,故他並沒有蓄意違反法律規定。」但是,以往「長毛」違法宣誓過關,是因為被姑息縱容,沒有依法辦事,沒有被追究責任,導致反對派政客對「長毛」有樣學樣,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叫囂對抗中央政府和顛覆內地社會制度的口號,以古靈精怪的衣飾、道具和聲調去宣讀誓詞,甚至發展到以粗言穢語侮辱國家民族和公開「宣獨」。

今次高等法院裁定梁國雄、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4人,於立法會宣誓時「玩洁v或「加料」褻瀆誓言,有關行為不符「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莊重規定」及「實質信念規定」,因此宣誓無效,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其中對「長毛」的裁決尤有標誌性意義。「長毛」是瀆誓始作俑者,意味茪筍嶁B「長毛」後塵褻瀆宣誓者,難逃被DQ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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