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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陳健民之流「有識之士」扭曲法治別有用心

2017-09-04

黎子珍

正是陳健民、戴耀廷之流的「有識之士」,不斷散播「公民抗命」、「違法達義」,荼毒學生;如今又攻擊特區政府依法檢控、法庭依法判決為惡法,更煽動支持者挑戰法院權威,不尊重法治、不尊重法庭,繼續危害香港。陳健民之流顛倒是非、扭曲法治,別有用心,也是企圖抵賴自己的罪責。上訴庭判決宣告「違法達義」破產,「佔中三丑」終難逃法網。

「雙學三丑」因暴力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被上訴庭判處入獄,法官楊振權在判詞中指出:「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股歪風,有人以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為藉口,而肆意作出違法的行為。」判詞如黃鐘大呂、擲地有聲,得到社會各界普遍認同和支持,對陳健民、戴耀廷之流的「有識之士」散播「違法達義」荼毒學生,是當頭棒喝。

罔顧法律界對上訴庭判決的支持

「佔中三丑」之一的陳健民,在港台節目中辯稱,是「歪風」抑或「正氣」,社會有不同看法云云。他聲稱「公民抗命」是為公義並要和平地進行。他又不認同一次「公民抗命」,整個守法觀念就會崩潰。他又聲稱,從殖民管治政府留下來的「惡法」,過去政府不會隨便用,但今日過度使用,會引起社會反彈,出現市民挑戰法院的情況。

上訴庭判決得到社會各界普遍認同和支持。香港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發表聯合聲明,指出「未見有任何跡象顯示近日引起各方評論的幾宗上訴判決是基於法理及法律以外的因素」,強調「若對法庭判決提出沒有根據的抨擊,甚或表達該判決是受香港以外的政治考慮影響而作出,這些言論不但不合理,亦有損香港司法及香港社會整體的利益」。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批評指控判刑有政治動機全無根據、不負責任,破壞公眾對司法獨立的信心。

陳健民聲稱對上訴庭判決社會有不同看法,是罔顧社會各界特別是法律界和司法界精英對上訴庭判決的認同和支持。

顛倒是非別有用心

在2014年違法「佔中」前夕,羅冠聰、黃之鋒及周永康等人發起所謂「重奪公民廣場」行動,帶領一群「佔領」者越過圍欄,暴力衝入政府總部前地,掀起大規模破壞法治的違法「佔中」序幕,演變為大規模騷亂並擴散多區鬧市,癱瘓社會正常運作,其破壞香港法治核心價值、衝擊正常社會秩序的暴力場面令人怵目驚心,徹底撕下了所謂「和平佔中」、「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的假面具。

「佔中」打開了所謂「違法達義」的潘朵拉盒子,釋放了無法無天的暴力出來,香港的法治根基受到嚴峻挑戰和動搖。陳健民聲稱「公民抗命」是為公義並要和平地進行,不認同一次「公民抗命」,整個守法觀念就會崩潰云云,完全是睜眼說瞎話。

陳健民聲稱,上訴庭懷疑「非暴力」初衷令人失望。他指不少法律由殖民統治時代遺下,有很多是惡法,惟過去政府不會隨便使用,但今日過度使用,會引起社會反彈,出現市民挑戰法院的情況云云。

曾任刑事檢控專員12年的江樂士看過原審和上訴庭的判詞,認為案件有預謀、非即興,參與人數眾多,入侵禁區,結果導致有人受傷,此案是同類案件較嚴重的一種。他又指出,2014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件原審明顯出錯、過度寬鬆,案件明顯需要覆核,事實上律政司司長提出刑期覆核是唯一選擇,否則案件可能將成後來同類案件的先例,令法律走向錯誤方向。

江樂士指出,案件嚴重,原審出錯,覆核免法律偏離正軌,是撥亂反正,彰顯法治,更證明陳健民顛倒是非、扭曲法治,別有用心。

企圖走數逃避責任

陳健民之流之所以顛倒是非、扭曲法治,其別有用心之處,是通過為「雙學三丑」鳴冤叫屈、開脫罪責,以達到為自己等「佔中三丑」逃避罪責的目的。「佔中三丑」當年信誓旦旦承擔責任,可是如今面對檢控卻反咬一口,將檢控指為「政治檢控」、「秋後算賬」,以諸多藉口如以言入罪、打壓自由、不隨便用殖民統治留下來的「惡法」等,企圖抵賴罪責逃避責任。

陳健民早先出席電台節目時就聲稱,現時他們被控罪行有以言入罪之嫌。他又聲稱,執法機關改控其他罪名,估計是希望加重他們承擔的刑罰,陳健民是否要教當局如何起訴?犯法檢控是否有得講數?這是進一步破壞法治、民主,企圖走數。

當日「佔中三丑」打出「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等冠冕堂皇的旗號,既是荼毒「雙學三丑」及一些年輕人充當違法暴力的炮灰,也是企圖為自己塑造不惜以身試法爭取民主自由的假象,其實是為逃避罪責先準備「免死金牌」。上訴庭判決宣告「違法達義」破產,陳健民、戴耀廷之流終難逃罪責。

「佔中」已結束三年,但「佔中三丑」一日未受到法律制裁,意味茠k治精神一日未得到彰顯。「佔中三丑」違法事實俱在,必須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這是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的必然要求。唯有如此,才能弘揚正氣、重振法治,修補破窗效應,並糾正年輕一代被扭曲了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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