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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開綠燈 接納純網媒

2017-09-20
■政府放寬網媒採訪限制,容許純網媒採訪政府活動和記者會。 資料圖片■政府放寬網媒採訪限制,容許純網媒採訪政府活動和記者會。 資料圖片

拒納「抄錄」媒體及鼓吹性刊物網站 確保新聞專業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競選期間提出放寬網媒採訪政府活動和記者會的限制,具體安排終於昨日公佈。屬真正的大眾新聞傳媒機構,並定期採訪及向公眾報道原創新聞為主的純網媒,可申請成為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登記用戶,但政府不會接納以複製其他傳媒機構報道為主,和鼓吹性刊物及網站等的申請。政府新聞處會在新安排運作約6個月後檢討,並提醒倘有關傳媒代表在政府活動場地進行非採訪活動、作出不當行為,政府可能會暫停或撤銷該傳媒機構的進場採訪資格。

政府新聞處其後公佈,純網媒今日開始可以申請成為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登記用戶,以收取政府發出的新聞稿及採訪通知。為識別作為真正大眾新聞傳媒機構的純網媒,申請機構必須符合多項要求,並申明不會接納其申請的多個類別(見表)。

擾亂秩序或被DQ

政府新聞處提醒,若有關的傳媒代表在政府活動場地進行非採訪活動、作出不當行為,例如使用粗言穢語、擾亂活動秩序或進行示威,政府可能會暫停或撤銷該傳媒機構的進場採訪資格,以確保其他媒體的採訪不會受干擾。

林鄭月娥昨日在行政會議前向傳媒表示,網媒發展迅速、日漸普及,政府倘繼續一刀切不容許純網媒採訪政府活動和記者會是不合時宜的。為此,她上任後要求政府新聞處盡快設立一個可以讓純網媒「進場」的機制。新聞處在參考世界其他地方和國際機構在處理純網媒方面的做法後,提出一套合理、公平和可行的申請機制。

她續說,新聞處已就有關機制包括香港記者協會、新聞行政人員協會、香港報業公會、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和香港攝影記者協會5個主要業界組織溝通過,雖在開放與否以至具體細節上有不同意見,但他們大體上認同開放政府傳媒活動予純網媒採訪已經是大勢所趨,都接受政府的做法。

特首:6個月後檢討機制

林鄭月娥坦言,網上發放信息的門檻比較低,社會和業界對於純網媒未有一致的清晰定義,新聞處提出的申請機制,目的是要確保採訪及報道政府新聞的專業性,無論是傳統或純網媒可以進場採訪都必須要有定期採訪,或向公眾報道原創新聞為主的真正大眾新聞傳播機構,新聞處會在這個新機制運作6個月後進行檢討。

就部分傳統媒體擔心,倘容許純網媒進入政府場地採訪,就會大幅增加記者人數,會「攤薄」他們的發問時間,林鄭月娥回應指,「我已經要求司局長包括我本人,以後我們開記者會的時候,我們會適當地延長這些記者會的時間,在選擇場地的時候可能都要兼顧這一點。」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表示,政府在開放純網媒進場採訪政府活動和記者會時必須做好管理,一視同仁,確保不同平台的媒體,無論電視、電台、報章、雜誌及純網媒等,在新聞採訪、報道及出版上,都由同一套制度管理,以保障公眾利益。

報業公會憂要求過鬆

報業公會主席甘煥騰則指,需要研究政府的安排細節,但憂慮在界定網媒身份及編制方面要求倘過於寬鬆,會對大眾媒體構成不公平。

記協歡迎特區政府開放網媒採訪,並稱會繼續跟進和監察網媒在申請認證過程及未來採訪活動中,是否能夠獲得公平和合理待遇。

申請登記要求

要求條件

1.提交在申請前3個月內定期於網上報道新聞的證明

2.每星期最少5日更新其新聞平台

3.最少有1名編輯和1名記者

4.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香港法例第二百六十八章)註冊

不接納申請的類別

1.主要製作內容與時事新聞無關的媒體,例如小報、娛樂雜誌、賽馬新聞及貼士

2.沒有製作自家/原創內容或以複製其他傳媒機構報道為主的媒體

3.非政府或非牟利組織、智庫或關注團體的傳訊或鼓吹性刊物及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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