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去年被法庭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早前更被終審法院拒絕上訴申請,終極敗訴。由於案件已經完成法律程序,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早前決定,全數追回兩人的議員酬金及預支的辦事處營運開支,合共約186萬元,並要求兩人須於本月12日前交還。但限期已屆滿,立法會仍未收到一分一毫。據了解,行管會決定委託律師處理,並計劃入稟法院追討欠款。若兩人無法還款,將面臨破產命運。
早前游蕙禎及梁頌恆去信立法會秘書處,聲稱拒絕退還全部已獲發的議員薪津。兩人聲言,特區政府曾刊憲宣佈他們成為立法會議員,到去年10月12日,其議員資格才告喪失,因此,他們由去年10月1日至11日的薪酬,不應包括在追收款項之內。
此外,兩人還要求歸還已購買的物資及提供有關單據,以充抵部分追收款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