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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破萬輛 叉電器僅千五

2017-09-29
■2010年時,政府與企業設立電動車輛充電設施。資料圖片■2010年時,政府與企業設立電動車輛充電設施。資料圖片

申訴專員主動查 研政府配套安排是否欠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特區政府為鼓勵使用電動車輛以減低路邊空氣污染,於1994年4月開始寬免電動車輛的首次登記稅,2009至2010年度的施政報告更表明,推廣電動車的政策目標是令香港成為亞洲區內最廣泛使用電動車的地區之一。不過,申訴專員公署發現,本港已登記的電動私家車總數由2011年的69輛急增152倍至2017年的10,588輛,但相關的充電配套設施於2011年至2016年間的增幅卻少於1倍。申訴專員劉燕卿昨日宣佈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政府對電動私家車的配套規劃及安排有否欠妥之處。

特區政府於2009至2010度年的施政報告中,表明推廣電動車的政策目標是令香港成為亞洲區內最廣泛使用電動車的地區之一。特區政府於同年度的預算案宣佈,會研究在政府多層停車場內提供充電設施可行性,及探討如何推動商界提供同類設施。

2011年5月,政府修訂《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指出政府的較長遠目標是在2020年,有30%私家車屬電動車輛或混合動力車輛,而新建築物的私家車泊車位應有30%可以提供相關充電設施。

申訴專員公署指出,在政府鼓勵下,本港電動私家車的數目增長迅速,已登記的電動私家車總數由2011年4月至2017年4月間大幅增加152倍至10,588輛,但根據環保的資料,公共電動車充電設施數目由2011年的872個升至2016年的1,518個,增幅小於1倍。

劉燕卿:有違政策原意

劉燕卿指出,政府的政策目標是要本港成為亞洲區內最廣泛使用電動車的地區之一,但為人詬病的是公共電動車充電器數目卻遠遠追不上電動私家車的增幅,「這不單對電動私家車車主構成不便,更會窒礙電動車輛在本港的廣泛使用,與政府的政策原意背道而馳。」

她並指,政府在政策文件中明確支持推廣電動車的使用,難免令市民有合理期望政府會在相關配套規劃及安排上予以配合,「是次主動調查的焦點,正是探究政府有否在配套規劃及安排上採取適切措施,配合推廣使用電動車的政策。」

環境局是負責推動使用電動車輛的主導政策局,故這項主動調查的對象是環境局,調查範圍包括政府推廣使用電動車的政策內容詳情;政府就電動私家車配套所作的規劃及安排,及可予改善及加強之處。申訴專員歡迎市民以書面提出意見,並於下月30日或之前將意見送達申訴專員公署。

環保署:提供資料助查

環保署發言人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 有關申訴專員展開主動調查一事,特區政府會全力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協助申訴專員的調查。

發言人續說,政府正陸續把更多公共充電器提升至中速水平,以縮短電動車的充電時間。除了已設置於政府停車場內的100個中速充電器之外,環保署也於今年2月底,完成在運輸署及政府產業署轄下的7個政府停車場,將174個標準充電器提升為中速充電器的工程, 並已在3月初投入服務。

截至本月底,香港有1,774個充電器供公眾使用,包括580個中速充電器,分佈在18區不同類型的樓宇內。

另外,香港現時有25個CHAdeMO快速充電器,分佈在不同地區,平均約10公里的範圍內有一個快速充電設施。全港還有279個採用其他標準的快速充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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