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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200萬利潤稅率減至8.25%

2017-10-12
■施政報告提出稅務新方案,建議實施兩級利得稅制。■施政報告提出稅務新方案,建議實施兩級利得稅制。

倡兩級稅制 料逾10萬企業受惠 共年慳58億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翠媚)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發表任內首份施政報告,兌現競選承諾提出「稅務新方案」,建議實施兩級利得稅制,企業首200萬元利潤的利得稅率將由原本的16.5%減半至8.25%,預期超過10萬間企業可受惠,企業年慳逾58億元。林鄭月娥本月底更會出席稅務新方向高峰會,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以制定具前膽性的稅務政策。

施政報告提出兩項稅務建議,包括設兩級制利得稅及科研開支可作額外扣稅。兩級制利得稅方面,報告建議將企業每年首200萬元的利潤,其所繳交利得稅率將由現時標準稅率16.5%削半至8.25%,若企業每年利潤超過200萬元,其後利潤將按標準稅16.5%計算。由於建議旨在協助中小企發展,有關低稅率將設有條文限制,明確提出每個集團只可提名一間企業受惠於較低稅率。

集團限一公司可享低稅率

於新制下,合資格的公司每年最多可慳16.5萬元的稅款。

林鄭月娥昨特別提到,本港在全球營商環境具競爭力主因是稅制簡單,財庫局是因應有關要求而提出建議,她明白本港有不少大企業,因此限制集團只可提名旗下一間公司享有低稅率,確保是次提出的稅務措施可聚焦中小企。政府消息人士透露,公司申請較低稅率時需繳交大股東、或關連公司資料,此舉旨在避免在集團旗下多於一間公司享有較低稅率,稅務局亦會抽查有關資料。

政府消息人士指,新稅務措施目標在2018年推出,按15/16年度1,390億元利得稅收入推算,新制下庫房每年將少收58億元。該1,390億元稅款來自10.4萬間有限公司以及逾3萬間獨資及合伙企業,當局估計這批公司中有約20%為同一集團經營,扣除這批集團式經營公司,料仍有逾10萬間企業可以受惠,又透露「是次建議將指定利得稅率降至8.25%,已較林鄭月娥早前提出的建議10%更低,故此相信可以再下調機會不大」。

對於有集團或分拆旗下公司至他人名下以享有較高稅務優惠,或成立「一人公司」將入息稅轉化成更低稅率的企業利得稅,消息人士認為集團有關決定純屬商業決定,而分拆亦涉及風險,雖然有關猜測具可行性,但相信分拆費用或隨時高於獲減免的稅務優惠,而有關情況同樣適用於「一人公司」,獲減免的稅務優惠未必能完全填補成立公司的開支,重申「要自己諗掂條數」。

研發開支可獲扣稅

而在科研開支扣稅方面,施政報告提出企業首200萬元的合資格研發開支可獲300%扣稅,餘額則獲200%扣稅,未來創科局將就建議諮詢業界,目標同樣期望在明年落實。消息人士解釋,若企業合資格研發開支剛好達到200萬元,則可獲600萬元扣稅額,若研發開支達到300萬元,則可獲800萬元扣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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