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爺兵
如上期文章所討論的中、外娛樂圈的「潛規則」話題,以往香港娛樂圈多以「包養」、「抽佣」來形容;「包養」者大多是指某某富豪相中了某位藝人,以一個「總數」來包養對方一段日子,是有「期約」的情人;而「抽佣」就好簡單,經理人或代理人為藝人接到演出工作時,抽佣(收取提成)通常為百分之十,若高出此價,雙方事前自行商討,所以在香港娛樂圈很少聽到「潛規則」這字眼。
猶記上世紀九十年代一則「包養」新聞,哄動一時,某富豪曾公開表示願以三千萬港元「包養」一位當紅的電視女藝人三個月或半年,此言一出,有人怒斥該富豪的言論是侮辱了女性,也羞辱了觀眾心中那位「不吃人間煙火」的電視女藝人。
當時該名電視女藝人剛從美國返港,記者分批在機場出口「圍訪」她,剛下飛機的她對記者提及被富豪「包養」的消息時,表現得一頭霧水,直至記者們談出所有內容時,她面帶微笑,但語調堅定地說︰「我寧願用三年或者六年的辛苦時間去賺取三千萬,我絕對不想受那三個月齔h苦﹗」
另一位女藝人也曾道出親歷的「包養」要求,對方表示送她一個付了首期的單位(兩房一廳),加現金二百萬港元,包養她兩年,女藝人說︰「咁黿囓饈u係唔錯謘A聽到我好開心,但我一口拒絕驉T點解?哈哈哈,原來我咁有魅力鵅A不過,我真係唔得囉。如果佢係我拍緊拖翵k朋友就話隉A包養?我怕我一腳踢鼳落床,佢要我賠錢咪仲死﹗」女藝人這番說話、表情,筆者現在想起來,也笑到「標眼淚」。
有藝人朋友曾經問過筆者︰「如果我俾人包養,你會唔會睇唔起我謘H」筆者記得當時就說︰「唔會﹗每個人都有權利自由選擇自己鴷肮﹞閬﹛A不過你難免要面對流言蜚語,人言可畏嚘媞媕ㄓO。」
所以說,無論你在任何工作圈子,潛規則不會主動「避開」你的,只有你自己才能決定是否值得付出那「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