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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一出現 已有全面管治權

2017-11-1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重申了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並要將全面管治權和高度自治有機結合,但香港反對派卻聲稱這是「削弱」香港的高度自治。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昨日強調,全面管治權概念在實行「一國兩制」時已經存在,並指回歸20年來的實踐,已證明本港成功獲有關制度保障。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昨日在立法會大會上問及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方面。聶德權表示,全面管治權並非2014年於《「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首次提出,倘從國家憲法及香港基本法來看,全面管治權是國家主權的應有之義,「全面管治權概念,從成立基本法、『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時已經存在。」

他續說,「一國兩制」的實踐,便是既要維護國家對香港行使的全面管治權,也要與香港的高度自治進行有機結合,不可單是強調某一方面, 「當然當中會出現一些問題要處理,因為畢竟『一國兩制』是新概念,亦都是無先例,部分權力是中央政府機構直接行使,一部分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特區行使,實踐過程中,在不同事情要溝通理解,摸索出最符合的方針。」

民建聯議員張國鈞也指,國家對香港擁有主權,因此有全面管治權是毋庸置疑的,並舉西班牙加泰隆尼亞企圖獨立作例子,指即使是自治區,如違反國家主權、憲法,「這個所謂的自治權是有限制。」工聯會議員黃國健亦形容,中央擁有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是常識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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