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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特區須盡四大憲制責任

2017-11-17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致辭。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致辭。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

出席基本法研討會 全面論述憲法基本法下香港角色使命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已回歸祖國20年,但香港近年仍不時出現有關「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爭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日在基本法研討會上強調,香港社會應要全面準確理解「一國兩制」,並指權力與責任是相伴相生的,闡述香港作為國家的特別行政區,有維護國家憲法尊嚴、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國家發展利益、及香港本地長期繁榮穩定的憲制責任。

由香港特區政府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主辦的香港特區成立20周年基本法研討會昨日在香港會展中心舉行,約400多人出席。特首林鄭月娥,政務司司長、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主席張建宗,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多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各問責官員及副秘書長或以上公務員均有出席。約50所香港中學亦直播了此次研討會中李飛的致辭。

理解好「三問」找準香港定位

李飛在研討會上以《在國家憲法及基本法下,香港作為國家特別行政區的角色及使命》為題作主題演講。他指出,此主題在當前的歷史背景下具有三層意義,一是香港特區從何而來,即「你從哪裡來」;二是香港特區在國家體制中具有何種地位,即「你是誰」;三是香港特區要做什麼,即「你到哪裡去」。

他強調,這三層含義邏輯緊密,是不可分割的整體,理解好三者的關係,才能全面準確理解「一國兩制」,更好地認識香港,找準定位,走向未來。

李飛指出,權力與責任是相伴相生的,「享有權力,就要承擔責任......所以,哪怕香港特別行政區再『特別』,對於國家也應當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要保證自己長期繁榮穩定,保持社會和諧發展,決不偏離國家的大局,努力促進國家目標更好地實現。」

他認為,倘要說香港特區應當承擔哪些憲制責任,應該包括兩個層面:「一是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國家的一部分,該為國家做什麼;另一個是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國家的一部分,該為自己和香港同胞做什麼。」

特區制度不能背離憲法運行

李飛指出,特區制度是國家制度一個組成部分,不能背離憲法規定來運行,最直接、明了的答案便是「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 即「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他續說,對這兩句話最好的詮釋便是《「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明確提出的、中央領導人在各種場合多次強調的「三個有機結合」,也就是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和提高香港自身競爭力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候不能偏廢。」

從香港特區角度來看,李飛認為,倘要深刻領會並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以上宗旨和要求,必須承擔以下4方面的責任,包括尊重國家憲法,維護國家憲制秩序的責任;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的責任;維護國家發展利益,努力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責任;維護香港本地長期繁榮穩定的責任。

李飛又高度概括、闡述了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及港澳的部分,指報告中將堅持「一國兩制」作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14條基本方略之一,更彰顯了其重要戰略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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