彥 火
《明式家具珍賞》在倫敦的傢具古董店,一直作為明式傢具印證對照的參考依據。
某次我參觀倫敦傢具古董店,在顯著的位置放英文版的《明式家具珍賞》。
一位倫敦古董店老闆還把《明式家具珍賞》以Bible(聖經)形繪之,可見其價值。
《明式家具珍賞》因銷路不俗,也轉讓了多種外文版,經濟收益亦不錯。
作為作者除了揚名海外,本身並沒有得到多大好處。
蕭先生事後說:「我微感不足的是沒能處理好兩本明式傢具的版權問題。因為那時中國文革剛過去,改革開放不久,百廢待舉,出版業尚未有版權觀念。即使我們身處香港,也所知有限。因此兩書的出版,只是香港三聯和北京文物出版社之間簽了一個協議,這是對王老極不尊重的。」
其實,從版權而言,香港三聯書店並沒有責任,也不存在對「王老極不尊重的」的說法。
當年內地版權法未建立,香港是認同英美版權法的。
《明式家具珍賞》直接由王世襄與文物出版社簽合同,再由文物出版社轉讓給香港三聯書店,香港三聯書店並沒違反協議。
這是從法理而言。
從人情來說,如果香港三聯書店直接補償作者王世襄一筆費用,相信從作者立場而言,會更為合理,也可消消作者的怨氣!
因筆者在後來接觸王世襄過程中,王老也一再提到稿酬的問題。
順帶一提,掀開《明式家具珍賞》,並沒有主編一項。但是在後來所見的文章及講座中,都出現了自稱「主編」者。
主編是出版物編輯事務的主持者的稱謂。所以最有資格當選主編理應是蕭滋先生。
回頭說到藝術畫冊的版權轉讓。值得一提的是,香港三聯書店出版的《中國園林藝術》,是第一部打入東德市場的香港出版物。
一九八六年期間,東、西德還沒有統一。
那一年我參加法蘭克福國際書展之後,請德國華人作家王鳳祝當翻譯並由他開車,進入被東德領土包圍的西柏林,再由西柏林進入東柏林,與東德的圖書進口公司總經理會面,在圓穹形的古老劇場的餐廳共進午餐。
這是一次難忘的旅程。
結果對方訂購了一萬五千冊德文版的《中國園林藝術》,相信從訂購的數額而言,也打破了當年香港出版界的紀錄。(《與蕭滋先生談出版》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