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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江天勇被判囚兩年

2017-11-22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依法對被告人江天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一審公開宣判,認定江天勇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江天勇當庭表示不上訴。「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新浪微博官方賬號對宣判進行了全程視頻播出。

借網絡平台煽動他人滋事

法院經審理查明,江天勇長期受反華勢力滲透影響,逐漸形成了推翻國家現行政治制度的思想,並發佈大量言論攻擊、詆毀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及國家法律制度。江天勇多次赴境外參加以推翻國家政權為內容的培訓,向境外反華勢力申請炒作熱點案事件的資金支持。2013年,江天勇通過「中國保障人權律師服務團」炒作內地熱點案事件。2015年以來,江天勇針對周世鋒顛覆國家政權案等案件,通過肆意歪曲事實、煽動他人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滋事等方式,攻擊和誹謗國家現行政治制度,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2016年10月,他還煽動他人編造虛假信息文章,在網絡上進行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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