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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夢園 】主席也發威了﹗

2017-12-19

昂膛山人

最近,我們香港立法會那位謙謙君子而又好好脾氣的梁君彥主席終於不得不發威了﹗

他已經有點兒客氣地不說「我的指令」,而選擇了較為客氣的「我的宣佈」是不需要辯論的。之後,他再解釋︰「我又提供了一些解釋,但我本來是無須提供這些解釋的。」便宣佈散會﹗這才是一位主席的氣概嘛﹗

因為在任何正式或官式的會議時,主席的權威是至高無上的﹗全體議員必須絕對服從主席的指示。任何議員如要發言,必須先獲得主席的同意和指示叫名,才可以發言的。這個規則的英文是有點「搞笑」的;通常的英文是︰You Must Speak Through The Chair,意思是任何議員必須經主席同意並叫名才可以發言的。

本山人和同學們在崇基學生會時代,也拿過這句英文來開玩笑。因為該英文規則的意思是︰「你必須透過主席才可以發言﹗」因為那個Chair的「C」字是用大草的,The Chair便代表了The Chairman(主席),但風趣的議員,或參加會議的人士,故意把The Chair看成The chair(c字是細草),於是這句英文便變為︰「你必須透過一張椅子才可以發言。」於是有些愛捉弄人的同學便起立將自己的椅子在前面舉起,然則向會議發言,表示已遵守了會議規則﹗但當然這些場面只可以出現在「學生會」,而且是帶荈}玩笑的態度才可以搞一搞氣氛的。

但這也是參加會議的金科玉律開會規則﹗除了「少數必須服從多數」之外,所有參加會議者必須「極度」尊重主席,否則主席以該議員不尊重主席或不服從主席指令,便可以「命令」那人離席而失去該會議事項的投票權。

但會議上有些反對派議員卻取笑梁主席這次嚴肅的決定,誣告主席已變為一具機器﹗這只表示那位議員是完全不明白會議最基本的規則﹗以及他極度不尊重他的主席。

主席另一個最重要的意識,就是必須和支持自己的議員保持一個「共識」,就是在任何時間,當接近投票時,必須確知自己的票數一定比「反對派」的票數較多,然後「下令」表決。假如不太清楚,主席必須向秘書處示意,馬上派專人去「拉」那些「自己友」回到議會內,才下令表決,以確保「正方」的提議必獲「通過」。還有一些值得一提的,如以英文撰寫會議規則時,是把「正方」寫為「The Government」的,意思即表示「正方」就是支持政府的﹗所以,「正方」的議員如被批評為「支持政府」的人,也無須反駁的,因為「反方」一定是反對政府的啦﹗

「正方」的議員當然也應該和政府的官員代表保持「高度」默契;議員說的議論或理據,絕對不可以代表或「似是」政府官員的意見,因為正方議員必須是依從「民間身份」發言,把民間的意願和希望巧妙地配合成為政府官員「為人民服務」的構思。目的是彰顯政府官員深切了解及明了民間需要,而議員是代表選民的,這個一唱一和的技巧又是一門很高深的學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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