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政府昨日就立法會通過的議事規則修訂刊憲,意味修訂已即時生效。立法會網頁亦已更新最新版本的議事規則。
立法會上周通過建制派提出的議事規則修改,重點包括降低立法會全體委員會的法定開會人數,由35人減至20人;以及以站立呈請書形式成立專責委員會的門檻由20人增至35人;主席如認為有議員提出的中止或休會待續動議屬濫用程序,可以不批准或毋須討論、直接表決;主席有權合併及改動議員提出的修正案,屬瑣屑無聊、沒意義的可以不批准提出;主席可以決定隨時復會,令流會後毋須再待一個星期才重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