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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周庭 選舉主任依法獨立決定

2018-02-0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選舉主任裁定鼓吹「自決」的「香港眾志」常委周庭提名無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重申,選舉主任依法獨立作出決定,倘參選人的政治聯繫令到選舉主任沒辦法信納參選人真心誠意擁護香港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該人就會按法例喪失資格。

林鄭月娥昨晨出席立法會新增設的「行政長官質詢時間」,反對派就集中為周庭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一事發炮。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就聲稱,特區政府的說法一直指是選舉主任的獨立決定,質疑林鄭月娥身為特首是否完全沒有參與過選舉主任的決定。

林鄭:法律清晰事實在

林鄭月娥回應時指,自己當時並不在香港,亦無參與相關的過程。當然,身為行政長官,她對此不可能置身事外,並強調一定會依法辦事,並重申在法例下,選舉主任有權決定一個參選人是否有參選資格,倘選舉主任有疑問,會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但最終亦是交由選舉主任決定,「既然法律清楚,事實根據亦清楚,似乎不需要有其他人,特別是我本人參與。」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聲言,是次事件是「思想入罪、以言入罪」,「剝奪」周庭的政治權利,並問到在什麼情況下她和「眾志」的成員可以再參與立法會選舉。

林鄭月娥回應說,每一次選舉都是一次獨立的選舉,需要視乎當時法律的要求,及事實證據,倘要她或選舉主任告知未來的選舉情況,包括哪一位人士符合資格可以參選,是強人所難,她也不可能保證將來法律「一生一世」都不會改變,亦不可以保證事實是會改變的。

「街工」議員梁耀忠聲言,若未來反對派的政治聯繫,涉及「反對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等主張,是否會被取消參選資格。林鄭月娥強調,選舉主任不會單單以一個人的政治聯繫作決定,「梁議員你都有一定政治聯繫。」

無法信納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

她解釋,若該政治聯繫令到選舉主任沒辦法信納參選人真心誠意擁護香港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他便會按法例喪失資格。

林鄭月娥並重申,國際公約或是香港基本法都保障市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而決定周庭的提名為無效的理由已經詳細列出,倘當事人有不滿可採取司法程序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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