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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梁黃旺暴煽衝擊警防線

2018-02-22
■梁天琦(右二)昨日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 中通社■梁天琦(右二)昨日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 中通社

梁天琦:係香港人就留低 黃台仰:「本民前」同你玩大佢

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名激進示威者,涉參與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亂,被起訴煽動暴動、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和襲警等罪名,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正式開審。控方在開案陳詞指,當晚有小販穿上「本土民主前線」的衣物,梁天琦及黃台仰多次以擴音器發出挑撥性言論,並分頭號令群眾衝擊警方防線。黃台仰當時稱:「如果你]要玩儭隉A我]香港人,同我]『本土民主前線』一定同你玩大佢。」梁天琦則聲言自己正舉行選舉遊行,毋須警方批准。其後,兩人更煽動在場群眾衝擊警方防線。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案中5名被告分別否認6項控罪,梁天琦(24歲)被控一項煽惑暴動罪及兩項暴動罪;李諾文(20歲、無業)及盧建民(29歲、散工)則各被控一項暴動罪;林傲軒(21歲、技術員)被控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暴動罪;林倫慶(24歲、工人)則被控3項暴動罪。

控罪指,各被告於2016年2月8日至9日,在旺角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參與非法暴動。涉及最多控罪的梁天琦,昨日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

控方:傳召最多97名證人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在開案陳詞中透露,案件的證人列表中雖有211人,但控方有機會傳召證人最多僅97人,當中大部分證人為警務人員,其餘為食環署小販管理隊隊員、兩名法證專家及街外證人。

他在正式陳詞中指,2016年2月8日(農曆年初一)晚上8時開始,小販和市民開始在旺角砵蘭街聚集。當時,行人路和車路仍然暢順,食環署小販管理隊有巡查,不過沒有驅趕、亦無票控。身穿印有「本土民主前線」藍色上衣的黃台仰,被拍到與在場小販接觸。

晚上9時許,小販沿砵蘭街推小販車出奶路臣街,聚集人群漸多,有小販管理隊隊員開始被人包圍,在一間化妝店外被五六名身穿印有「本土民主前線」上衣的人包圍,有人出手推撞隊員,在場又有多人舉機拍攝。

黃以手勢叫人走出馬路

警員其後接報指有的士撞倒途人,不過因人數太多,警員未能到場調查, 涉事的士繼續被困現場。警方曾派機動部隊人員勸離群眾,不過,黃台仰站在客貨車上,以擴音器作挑撥言論,更以手勢指示群眾走出馬路與警方對峙。

到晚上10時半,群眾聽從黃呼籲,讓路予的士離開。不過,黃又呼籲群眾阻止警員離開,其後公眾開始以雜物堵路。控方指愈來愈多人聚集,形容情況失控,群眾開始衝擊警員,道路陷於癱瘓。

警方試圖推高台至砵蘭街,卻遭群眾阻撓,人群繼而推進及掟雜物。警方防線其後向山東街方向後退時,仍受群眾撞擊,警方最終被迫使用胡椒噴霧驅散人群。

主控官郭棟明指,黃台仰一再煽動集結群眾指罵和衝擊警員,以及向警方防線拋雜物。

影片見有人搬盾牌盔甲

根據警方錄影片段顯示,2月9日約午夜12時50分,有人將盾牌和盔甲搬至黃台仰身處的客貨車,有人脫去上衣換上該批盔甲。

片段清晰見到,面纏黑布的梁天琦以擴音器稱:「如果你係香港人,就留返鰜蛂A保護我]鴾憭あP街道,保護屬於自己鵀a方!」警方嘗試與黃台仰對話冀平息事件,惟黃並不合作。

凌晨1時半,警方向聚集砵蘭街的群眾發警告,要求他們離開,但未見太大效用。反之群眾愈發向警方拋雜物,亦有人手持長棍和盾牌站在警方防線前, 更以粗言穢語回敬警方。

黃台仰則以擴音器聲稱,「本土民主前線」參加了2016年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正於現場作「選舉遊行」,警方卻「破壞」他們遊行。

庭上片段見到,梁天琦也有向群眾說:「正在進行『選舉遊行』,且毋須事先得到批准。」

黃叫「去」群眾即衝警防線

黃台仰之後命令警方離開,不然他們將繼續「遊行」,更謂「你有能力,就拉晒呢度全部人!」直到凌晨1時44分,黃發號施令大叫一聲「去」,群眾即時衝向警方防線。

主控官續指,示威者宣稱是「選舉遊行」,不過,若只是一個為數30人的遊行,為什麼黃台仰會這樣講,叫陪審團思考他們的言行是否一致。

聆訊今日繼續。

5名被告控罪

被告 控罪 

梁天琦 1項煽惑暴動、兩項暴動、

1項襲警 ( 已認罪 ) 

李諾文 1項暴動 

盧建民 1項暴動 

林傲軒 1項暴動、1項非法集結 

林倫慶 3項暴動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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