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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委會通過修規 遏拉布利民生

2018-03-0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一直是反對派拉布的主戰場之一,「建制派班長」廖長江此前牽頭,就財委會、工務小組委員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會議程序議案提出兩項修訂,包括限制每位議員只能就撥款提出一項臨時動議,及取消議員提出休會議案的權力。在昨日的財會特別會議上,兩項修訂分別在32票贊成、20票反對,及33票贊成、17票反對獲得通過。

反對派此前聲言,會拉布阻撓兩項修訂的通過,昨日舉行的財會特別會議遂預留8個小時專門討論。

廖長江提出的第一項修訂,是議員不得提出休會議案,且每名議員在每個中止待續議案討論時只可發言一次,並不得超過3分鐘或主席所決定的任何時限。

第二項修訂主要針對反對派經常提出數以百計的拉布式臨時動議,要求限制每名議員在每一項議程中,只能提出1項臨時動議,而其他議員不得對該動議提出修訂。

廖長江:建制派責無旁貸

廖長江昨日在發言時指出,近年經常有議員提出數以百計、甚至數以萬計的臨時動議拉布,濫用會議程序,已嚴重偏離最初訂立議事程序的初衷,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為撥亂反正,建制派決定提出修改會議程序,是責無旁貸、勢在必行的,而該兩項修訂並沒有削弱監察政府的功能。

梁美芬:有必要修改議規

經民聯議員梁美芬指出,即使今屆財委會的拉布情況有所紓緩,仍有必要修改會議程序,「唔能夠將社會鴭R運放鬗牊麍鴾葑﹛C」

何君堯:已有足夠時間發言

新界西議員何君堯則指,議員已有足夠時間發言就撥款表態,毋須借臨時動議表達意見,而容許議員提出休會議案,有違議員盡職用好時間質詢政府的責任。

經常拉布的「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聲言,會議是否有效率的關鍵是合作,而非以修改程序迫議員去做。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則聲言修訂是將議員的權力「盡歸主席手上」。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則質疑,建制派在新一屆特區政府上場、政治環境有所改變後繼續「強行」收緊會議程序是有「政治目的」。

最後,會議通過兩項議事程序修訂。財委會主席陳健波、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主席葉劉淑儀和工務小組委員會主席盧偉國會後會見記者。

陳健波:反對派或續拉布

陳健波指出,本年度財委會已召開了61個小時的會議,審議了42項撥款建議,估計於7月休會前,預計大約有68個小時的會議時間。

不過,有5項較具爭議的項目有待審議,包括整體工程撥款、港珠澳大橋超支撥款、沙中線撥款、錦田基礎設施撥款和落馬洲河套地基工程撥款。

他指出,即使會議程序經修訂,估計每項撥款仍須10個小時去審議,不排除反對派會繼續以各種手段拉布。

就有關工務或人事小組通過的項目,財委會不作討論並直接投票的建議,陳健波表示,倘拉布情況嚴重,或會有議員再次提出修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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