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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借自由人權之名行分裂之實

2018-04-04

潘陳愛菁 九龍西潮人聯會會長

違法「佔中」發起人之一戴耀廷早前赴台出席由「台獨」分子舉辦的論壇,揚言香港可考慮成立「獨立國家」或成為「聯邦的一部分」。戴耀廷勾連境外勢力發表分裂國家的言論,宣揚「本土自決、香港獨立」,嚴重違憲違法,威脅國家主權安全和香港和諧穩定,必須予以強烈譴責和抨擊。其歪曲法律和人權公約誤導公眾,推動分裂,必須嚴正駁斥,以正視聽。香港社會求穩定求發展是民心所向,特區政府須依法遏制和打擊任何「港獨」言行,不能再任由「港獨」分子逍遙法外,禍港殃民。

戴耀廷是違法「佔中」幕後黑手,公然挑戰中央全面管治權,其間鼓吹所謂「真普選」、「民主自決」,引發近年香港極端分離思潮冒起:由旺角暴亂到立法會「辱國播獨」的宣誓風波,可見「港獨」言行變本加厲,不斷衝擊「一國兩制」的底線。現在,戴耀廷到台灣再勾結「台獨」勢力,提出所謂「固有權力、自主權力」,甚至宣揚「本土自決、香港獨立」,都是否認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企圖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半獨立」政治實體的另一波行動。

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都明確規定,香港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序言清楚列明「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並要求「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國人對「港獨」都是零容忍,在任何情況下都絕不允許「港獨」存在。對戴耀廷嚴重違憲違法、與境外分離勢力勾連的惡行,威脅國家安全和香港和諧穩定,必須予以強烈譴責和抨擊。

繼特區政府強烈譴責戴耀廷的「港獨」言論後,港澳辦、中聯辦日前亦發稿批評戴言論充分暴露其分裂國家的企圖。戴耀廷對此極度心虛,兩次網上發文聲稱自己「不贊同『香港獨立』」。然而,戴耀廷過去已透過訪問和講座等不只一次指「『港獨』是可以考慮的選項」。例如在2016年一個台灣講座中,戴耀廷曾提出「『獨立』應該是港人前途『自決』的選項之一」,更批評「港獨派」未能提出「獨立」之後香港的想像,為「港獨」張聲。其長久以來明目張膽鼓吹「港獨」的立場,路人皆見。

市民支持政府依法打擊「港獨」

戴耀廷甚至搬出《國際人權公約》,稱「民主社會不單是指一人一票的選舉,還包括『人民自決』的權利」,又指自己是行使其「學術自由」討論云云。根據國家憲法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行使自由和權利並非沒有限制,須負起維護國家統一及全國各民族團結、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十六條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明確指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的權利,不能凌駕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戴耀廷所謂「民主自決」、「學術自由」,都是借自由人權之名,行分裂之實,其歪曲法律和人權公約誤導公眾,必須嚴正駁斥,以正視聽。

世界各國分離主義運動所得出的血淋淋教訓足以說明,倘任由「港獨」勢力坐大,違法暴力行為便會變本加厲。市民渴望求穩定求發展,極之反感鼓吹散播「港獨」,非常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打擊「港獨」勢力。社會各界連日來批評戴耀廷「港獨」言論的行動可以看出,反「港獨」是民心所向。特區政府必須依法遏制和打擊任何「港獨」言行,不能再任由「港獨」分子逍遙法外,禍港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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