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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應當將戴耀廷逐出校園

2018-04-02

單仁平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日前在台灣舉行的一個各路「獨派」參加的論壇上大放厥詞,宣稱香港「可以考慮成立獨立的國家,可以考慮成為『聯邦』的一部分,也可以考慮歐盟那種『邦聯』的一部分」,並說「這就是民主自決」。

戴耀廷是香港「佔中」行動的主要發起人之一,他最新的香港「獨立建國」言論激起軒然大波。連日來香港輿論發出大量批評他的聲音,特區政府、中聯辦以及國務院港澳辦也分別對他予以譴責。戴指責這是「以言入罪」,做出一副無辜、震驚的樣子。但到目前為止,他在輿論上很孤立。

鼓吹「港獨」嚴重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它的不可接受性是常識層面的。由於鼓吹這種主張在香港有現實破壞力,對它實施打擊就尤其變得重要。

香港法律應當對戴耀廷發表這樣的公開言論進行追究。如果說依照香港現行法律難以實施追究的話,那麼香港就應補上這方面的立法。很多人指出,香港至今沒有按照基本法23條的規定進行圍繞國家安全的立法,使得「港獨」的鼓吹者們得以逍遙法外,這種情況不應該再繼續下去了。

煽動分裂當屬危害國家安全中的首惡之一,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它不應是為這種首惡網開一面的地方。我們期待香港在通過法律對「港獨」進行刑事追究方面邁出步子。

除了刑事追究,香港社會還應對「港獨」活躍人士給予更多壓力,從而將紅線畫得更加清晰。比如,戴耀廷在參加了台灣的「五獨」論壇並發表香港「獨立建國」言論之後,他已不適合在香港大學繼續任教,港大有必要將他逐出校園。

香港大學是公立大學,為香港政府所辦,世界任何公立大學的講壇都很難容下公開對抗所在國憲法的人,港大在這方面同樣不該例外。

這與言論自由無關。港大教師的言論自由不應與西方大學教師能說什麼不能說什麼做對照,而要首先對應香港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一邏輯關係必須確立下來,成為香港高校裡言論自由的一項基本原則。

值得指出的是,在香港高校裡建立上述政治和法律規矩的過程免不了會有一些鬥爭,而將戴耀廷解職就是這樣的鬥爭回合之一。或許會有人鬧一鬧,但當局無需顧慮。

之前不斷有當選的激進反對派議員在香港立法會就職儀式上褻瀆誓詞,人大釋法後,最新的挑釁者被取消了議員資格。再接下來,有嚴重「港獨」言行的極端人士被剝奪了參選議員資格。我們相信,以後再也不會有反對派議員敢在宣誓就職儀式上做褻瀆表演了。而現在,當戴耀廷的「港獨」言行轟動全港時,港大是否將其解聘,將具有標誌意義。

我們強烈呼籲港大做出應有的擔當,向該校全體師生和香港全社會發出正確的信號,表明自己在這一大是大非上的態度。戴耀廷想兜售他的極端言論,請去別的地方,香港大學作為公立大學不應該有他的講壇。

香港落實基本法23條的立法工作也應早日啟動,這也是越來越多人的另一期待。(本文是環球時評社評,作者單仁平是環球時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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