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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理據譴責鄭松泰

2018-04-12

故意並屢次倒插國旗及區旗

■鄭松泰在第一次倒插旗幟時,涉及11名議員展示的21支旗幟; 第二次則涉及8名議員展示的16支旗幟。

以議員身份公然侮辱國旗及區旗

■鄭松泰在電視及網上直播的公開會議上作出有關行為,而議員宣誓的莊嚴性及有效性在當時正受到公眾關注。

沒有理會議員及主席的勸喻及警告

■鄭松泰不理會議員蔣麗芸的勸喻,也不服從主席梁君彥要求停止倒插旗幟並退席的命令,更在倒插旗幟後逕自返回座位。

沒有悔意

■截至調查報告發表時,鄭松泰並無就有關行為公開道歉

曾被法庭裁定侮辱國旗罪及侮辱區旗罪成立

■鄭松泰在去年9月29日被法院裁定,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方式侮辱國旗及區旗兩項控罪成立,違反《國旗條例》第七條及《區旗條例》第七條,共罰款5,000元。

資料來源:立法會調查委員會的調查報告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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